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金广电园区招商中介渠道合作采购公告
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金广电园区招商中介渠道合作项目。
二、项目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49-55号金广电园区。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四、采购内容
招商中介机构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通过广告等途径宣传推广金广电园区,带客户考察金广电园区现场或提供金广电物业平面图等相关材料,促使客户与我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合作期限
采购方与招商中介机构的合作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六、采购控制价
招商中介机构推介的客户成功承租金广电园区物业的,以采购方与客户签订租赁协议并收到客户成交单位的押金及一个月租金视为最终成交。成交后,采购方按与客户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的首年首月租金(以下简称“月租金”)为基准向招商中介机构支付租赁代理费,最高标准如下:
1.合作期限内成交基础代理费按月租金的100%结算;
2.合作期限内累计成交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所有成交代理费按月租金的120%结算;
3.合作期限内累计成交面积达到4000平方米,所有成交代理费按月租金的150%结算。
以上中介代理费比例以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应商必须向采购方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方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报价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5.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必须协议方、收款方、发票出具方一致。
八、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9月13日
九、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9月12日
十、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时间:公告期限内,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潜在供应商应在有效时间内以邮件方式提供完整的报名资料至liang_ziqiao@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供应商名称+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金广电园区招商中介渠道合作”,邮件内容应包含: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申请表+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以快件投递(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掬泉路3号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C栋3楼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020)32299970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掬泉路3号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C栋3楼招商运营部
采购方: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13日
- 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金广电园区招商中介渠道合作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