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前期专项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7643001002
招标公告
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前期专项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前期专项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项目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徐州沛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 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对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前期专项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前期专项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路线起点位于丰县境内济徐高速,终点位于丰县王沟镇与单县边界接入徐民高速菏泽段,拟采用新建高速公路标准,全长约39公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即PFGS-WP标段、PFGS-HP/BKBR标段。
PFGS-WP标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范围为按照行业规范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通过审查,最终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PFGS-HP/BKBR标段:
a、环境影响评价招标范围为进行踏勘和资料搜集,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审批手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大纲,对评价范围内及周边生境开展生态调查,掌握区域内生态背景,分析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结合比选方法,论证本项目选线的合理性;
(2)结合本标段工作,为工可研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确定工程方案提供建议、依据;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尽量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环境现状监测、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工程环保方案比选分析、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保管理及环境监督计划、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等。
(4)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配合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等;
(6)取得环评批复。
b、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招标范围为进行踏勘和资料搜集,编制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相关审批手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环境资料的收集,论证项目的生态环境可行性,提出可操作的环境减缓和生态保护对策以及生态补偿方案,以期达到经济开发兼顾环境保护的目标;
(2)编制项目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
(3)配合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等;
(4)取得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意见。
2.3工作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获得批复;
(2)后续服务过程中须按照发包人(或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文件、开展各项工作,并及时向设计及咨询单位、相关专题研究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业绩要求:
PFGS-WP标段: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绩。
PFGS-HP/BKBR标段: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业绩。
注: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业绩可以在同一项目合同中完成,也可分别完成;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处理。
(2)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1.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7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PFGS-WP标段:/
PFGS-HP/BKBR标段: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PFGS-WP标段: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PFGS-HP/BKBR标段:2018年1月2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在同一项目合同中完成,也可分别完成。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允许同时中2个标段,投标人同时中两个标段的前提是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沛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孙楼街道西环路东南环路北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516-85607079
招标代理: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联系人:王春雷、刘樊程
电话:0516-85797030、18811939592
邮箱:xzjty_jyb@163.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其它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8.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邮箱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8.7、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下午14:00。开标地点: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8、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下午14:00,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下午14:3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9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递交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10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招标公告
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前期专项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前期专项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项目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徐州沛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 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对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前期专项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前期专项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路线起点位于丰县境内济徐高速,终点位于丰县王沟镇与单县边界接入徐民高速菏泽段,拟采用新建高速公路标准,全长约39公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即PFGS-WP标段、PFGS-HP/BKBR标段。
PFGS-WP标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范围为按照行业规范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通过审查,最终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PFGS-HP/BKBR标段:
a、环境影响评价招标范围为进行踏勘和资料搜集,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审批手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大纲,对评价范围内及周边生境开展生态调查,掌握区域内生态背景,分析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结合比选方法,论证本项目选线的合理性;
(2)结合本标段工作,为工可研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确定工程方案提供建议、依据;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尽量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环境现状监测、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工程环保方案比选分析、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保管理及环境监督计划、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等。
(4)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配合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等;
(6)取得环评批复。
b、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招标范围为进行踏勘和资料搜集,编制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相关审批手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环境资料的收集,论证项目的生态环境可行性,提出可操作的环境减缓和生态保护对策以及生态补偿方案,以期达到经济开发兼顾环境保护的目标;
(2)编制项目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
(3)配合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等;
(4)取得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意见。
2.3工作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获得批复;
(2)后续服务过程中须按照发包人(或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文件、开展各项工作,并及时向设计及咨询单位、相关专题研究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业绩要求:
PFGS-WP标段: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绩。
PFGS-HP/BKBR标段: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业绩。
注: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业绩可以在同一项目合同中完成,也可分别完成;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处理。
(2)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1.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7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PFGS-WP标段:/
PFGS-HP/BKBR标段: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PFGS-WP标段: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PFGS-HP/BKBR标段:2018年1月2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穿越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在同一项目合同中完成,也可分别完成。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允许同时中2个标段,投标人同时中两个标段的前提是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沛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孙楼街道西环路东南环路北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516-85607079
招标代理: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联系人:王春雷、刘樊程
电话:0516-85797030、18811939592
邮箱:xzjty_jyb@163.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其它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8.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邮箱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8.7、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下午14:00。开标地点: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8、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下午14:00,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下午14:3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9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递交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10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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