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新城片区城市燃气管道改造项目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 〔202 3 〕 78 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 及其他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新城片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改造小区共33处,总计32228户;共改造中低压庭院管网3150米,更换户内软管32228户,安装燃气安全装置32228个 ,设计压力为0.4MPa。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158.36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9 13 . 427296万元 。
2.4 招标范围: 涪陵区新城片区城市燃气管道改造项目 施工图及图说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 1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的资质要求 :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 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②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项要求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89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9楼906室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孙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5670136 | 联系电话: | 023-67707425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