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中国人寿叶集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 | ||
发布时间 | 2017年11月20日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委托,就中国人寿叶集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编号:JG2017-02-1576)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11月20日09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1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中国人寿叶集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JG2017-02-1576
3、主要工程内容:六安市分行营运用房位于六安市叶集区。该项目建筑面积:1195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为内装饰工程施工等全部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恒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568291.6元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鑫明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561564.01元
6、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省豪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573921.18元
公示期:自2017年11月20日 至 2017年 11月2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1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