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监控中心执勤及网点夜间巡逻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60.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07-04a-2023-d-e06478
预算金额160.9万元
招标联系人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尉堃宇183024254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监控中心执勤及网点夜间巡逻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监控中心执勤及网点夜间巡逻项目(项目编号:07-07-04A-2023-D-E06478)”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监控中心执勤及网点夜间巡逻项目2.2招标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3招标范围: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中标人完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监控中心执勤及网点夜间巡逻服务:其中监控中心执勤须提供16名服务人员(其中白班4名夜班12名)负责招标人监控、报警、远程监控的昼夜监控工作;网点巡逻服务包括指派13名保安人员及至少3辆性能良好的车辆用于本项目下的安全巡查及消防巡查工作。(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要求的相关内容)2.4服务地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沈阳地区所有网点、离行自助银行。2.5连续合同期限:首年度签订7个月至12月31日再续签2年,共两年7个月。2.6最高投标限价:160.9万元/年(含税)。2.7资金来源:自筹。2.8中标人数量:1名。2.9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0.00元人民币。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满足项目需求,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出具承诺函。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3.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及被处罚记录,并提供以下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予以证明: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图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c)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3.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3.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3.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3.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同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3.10其他项目相关的特殊要求:3.10.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次招标的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购买与下载。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5.2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5.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00元整,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6.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7、发布媒介本公告及相关的修改、补充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执行,下浮20%收取。9、质疑与投诉9.1对采购公告有异议应在报名期内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即开标会议开始时间)10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异议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异议,接受异议及回复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2投标人应在规定异议提出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招标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对异议回复不满意,应在回复后10日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采购管理委员会投诉。接收投诉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函件及证明材料,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4-22827566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联 系 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24-22850162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项目招标师:李琳项目负责人:陈磊、葛东兴、尉堃宇、单浩联系电话:18302425423电子邮件:18302425423@163.com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306478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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