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宏裕鼎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州奎屯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hydfgcxmglyxgs-2020-16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虹云
招标代理机构伊宁市宏裕鼎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元18999586926
标书截止时间2020/06/22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6
公告正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HYDFGCXMGLYXGS-2020-16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伊犁州奎屯医院伊犁州奎屯医院中医科申请购置中频干扰电治疗仪1台1160000中频干扰电治疗仪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伊犁州奎屯医院伊犁州奎屯医院中医科申请购置电动深层肌肉振动仪1台1150000电动深层肌肉振动仪(进口)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第一标段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且加盖公司公章当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证件)(3)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6)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人)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加盖公章(7)投标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二: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且加盖公司公章当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证件)(3)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6)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人)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加盖公章(7)投标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8)所投货物生产厂家授权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6-152020-06-22 20:0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宏裕鼎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西环路20号综合楼4楼招标室)

3.标书售价(元):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按标段资格要求提供:所有证件均须原件(正、副本均可)进行确认,并每标段另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单独留存,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在新疆宏裕鼎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西环路20号综合楼4楼招标室)领取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7-06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新疆宏裕鼎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西环路20号综合楼4楼招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20-07-06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新疆宏裕鼎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西环路20号综合楼4楼招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伊犁州奎屯医院伊犁州奎屯医院中医科申请购置中频干扰电治疗仪1台32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辽宁路支行65050110260000001170/105898000139转账(基本账户转出))按标项缴纳
2伊犁州奎屯医院伊犁州奎屯医院中医科申请购置电动深层肌肉振动仪1台30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辽宁路支行65050110260000001170/105898000139转账(基本账户转出)按标项缴纳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宏裕鼎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纪元

联系电话: 18999586926

传真: 0999-8027888

地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西环路20号综合楼4楼招标室

2、采购人名称: 伊犁州奎屯医院

联系人: 张虹云

联系电话: 135791582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奎屯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张宏伟

监督投诉电话: 0992-3226234



附件信息:

  • 伊犁州奎屯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进口).doc

    47.5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