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2104012024000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省财政厅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撰写人: 辽宁省财政厅 有效期: 2024-12-16 至 2025-10-10
撰写单位: 辽宁省财政厅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辽财执采【2024】183号)
一、项目编号: K2104012024000002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党政机关扫描仪框架协议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当事人2:宝基恒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3号2层216室
当事人3:辽宁星辰智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沈阳 数字经济产业大厦裙楼2楼280室
当事人4:沈阳鼎信德科贸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1号3213-3214
当事人5:福建捷宇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仓山园21栋三层(0-1创业小镇)
当事人6:广东铂睿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石碣镇叶屋基上新围路10号
当事人7:辽宁恒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0-4号(18-13)
当事人8: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浙江宁海县得力工业园
当事人9:浙江沧田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南星路819号
当事人10:北京紫光图文系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三街1号楼二层A段
当事人11:辽宁省佳得办公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2号动漫世界1106
当事人12:辽宁好文仪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香港路1号(1-3-3)
当事人13:沈阳美佳科密电子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0号2FA16室
当事人1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当事人15:沈阳海晔电子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0-5号1-4-2室
四、基本情况
近日,本机关收到抚顺市财政局关于辽宁省党政机关扫描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举报,反映2024年10月12日收到辽宁广顺实业有限公司对该项目1、2、3、4、5包组的投诉。因征集人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财政局在受理审查时发现该项目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因此将相关材料提供至本机关。经调查,举报事项成立,责令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限期改正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的违法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征集文件1、2、3、4、5包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影响采购公正,监督检查事项成立。本项目1、2、3、4、5包已确定入围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框架协议,本项目1、2、3、4、5包无法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1.本项目1、2、3、4、5包入围结果无效,责令当事人1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责令当事人1限期改正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的违法行为,并于十五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报告改正情况。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宁省财政厅
2024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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