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府粮仓·东林艺术季”其它重大活动及采取相应措施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98.4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98.41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汇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崔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女士028-64327676
中标公司四川金灿光电有限责任公司898.41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桃
公告正文
6 天府粮仓·东林艺术季”其它重大活动及采取相应措施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KXZB-2023-252)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8月3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天府粮仓·东林艺术季”其它重大活动及采取相应措施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四川金灿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 898.418169 万元,质
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高邮市灯具厂,投标报价:915.599602 万元,质量:达到国家
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四川奥格城市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8.280814
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四川金灿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桃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川2512018201906450;
中标候选人(高邮市灯具厂)的项目负责人:许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
苏1322016201805892;
中标候选人(四川奥格城市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丹一级建造师注
册证书,注册编号:川151201720172991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四川金灿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等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9、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时
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应
书面声明)。
10、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
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处罚决
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提供网络截图。
11、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候选人(高邮市灯具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等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9、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时
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应
书面声明)。
10、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
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处罚决
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提供网络截图。
11、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候选人(四川奥格城市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等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9、项日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时
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应
书面声明)。
10、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
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处罚决
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提供网络截图。
11、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四川金灿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得分96.46分;
中标候选人(高邮市灯具厂)的评标情况:得分92.88分;
中标候选人(四川奥格城市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得分89.98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书面提出,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028-64327676
三、其他
第四名:深圳市文业照明实业有限公司,得分:86.78分
第五名:成都博尊光艺科技有限公司,得分:85.3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汇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何公路28号
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028-693358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新都区蓉香路17号附201号
联系人: 曹女士
电 话: 028-6432767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η0|\(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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