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6222023000071
预算金额3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合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826-696095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222023000071
二、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重庆鑫蒲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港桥支路12号8-2 3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重庆鑫蒲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监管能力监测任务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废气执法监督监测、污水处理厂(站)监督性监测、农田灌溉水监测、农村环境 质量试点监测、长滩寺河例行监测、河长制监测、入河排污口核查监测 1. 在监测每个点位时,须拍摄采样照片或视频,妥善保存采样原始记录及实验室分析记录。 2. 保证现场监测仪器设备正常使用且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做好全程序质量控制。 (1)地表水: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相关规定执行,同批次样品采10%现场平行和带全程序空白。 (2)废水:严格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1-2019)相关规定执行,pH现场校准后测定,同批次样品采10%现场平行和带全程序空白。 (3)有组织废气: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及所检测项目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按标准要求带全程序空白。 (4)无组织废气: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及所检测项目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按标准要求带全程序空白。 (5)噪声: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关规定执行,噪声测量前后进行声校准。 签订合同后服务至2025年4月30日止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27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签订合同时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的成果资料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7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非、黄颢、廖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6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东街244号
联系方式:18728638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明合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武胜县沿口镇迎宾大道上和园商业街3-2栋2层9-14号
联系方式:0826-6960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明合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01
电话:0826-6960959
四川明合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5月17日
相关附件:
环保局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谈判文件(2023051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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