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82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玉琴0993-20511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19:30

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1.2项目编号:20240822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招标内容:先安装5套10路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依据使用情况后期再陆续增加,充电交费采用微信、刷卡或者投币方式,充满自停。充电桩的安装及设备由服务商免费提供,本院不投入资金,在供电端安装计量装置,每月由服务商向医院交纳电费(按石河子天富向医院供电价格结算)。本院各科室工作用电动车均在充电站刷卡充电,所耗电量月底经双方确定,从总电表中扣除;服务商按石河子市场价(200W以下4小时/1元,201W-350W 3小时/1元)向使用者收取充电费用,服务方负责维修、维护充电站,安装报警设备,按期检测充电设设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5技术参数

1.5.1标准

1)符合《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设备技术规范》

2)符合T/CES 065-2021《电动自行车传导式智能快速充电器技术规范》

3)符合DB41∕T_1539-2018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条件

1.5.2功能要求

1)自动检测功能 2)智能化远程断电

3)智能收费 4)电功能

5)电路自检 6)充满自断电

7)支持扫码+刷卡+微信、支付宝扫码

8)具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

9)防水等级:IP54 10)远程查看设备状态

11)自动识别充空载保护 12)断电记忆

13) 远程升级

1.5.3技术参数

1)输入:交流220V 输出:交流220V 单路功率:≤1000W

2)高清晰数码管显示、触摸操作

3)余额查看 4)倒计时显示

5)刷卡和扫码支付 6) 程序控制,电脑计时

7)语音报警自停 8)短路保护

9)功率限制保护 10)功率段自行设置

11)故障提示 12)充满自停

13) 每组十路供电通道,共两组。每路通道均具有独立的计费模块

14)交流电源线:单根线径应选用国标2.5 平方毫米或以上。

15)三孔插座按标准接地 16)待机功率:2W

1.5.4安装要求:

1)交流充电桩供电电源应采用220V交流电压,额定电流不应大于32A。
2)交流充电桩应具有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流电源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3)具有外部手动设置参数和实现手动控制的功能和界面。

4)能显示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包括运行状态、充电电量和计费信息。
5)具备急停开关,在充电过程中可使用该装置紧急切断输出电源。

6)具备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具备自检及故障报警功能。
7)在充电过程中,当充电连接异常时,交流充电桩应立即自动切断电源。
8)交流充电桩应具备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的通信接口。
9)电源进线宜采用阻燃电缆及电缆护管,并应安装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的空气开关。

10)多台交流充电桩的电源接线应考虑供电电源的三相平衡。
11)可采用落地式或壁挂式等安装方式。落地式充电桩安装基础应高出地面0.2m及以上,必要时可安装防撞栏。
12)保护接地端子应可靠接地。
13)室外的充电桩宜采取必要的防雨和防尘措施

1.5.5布线的技术要求

1)所有的线都需穿线管,不可布设裸线。

2)通讯线、网线等中间不能有接头。

3)所有线必须布到位,并预留有足够的长度(1.5m-2.0m)。

4)所有走线必须明确标识,用中文标记,并保证导通。

5)当线路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线管必须使用金属管并埋入地下。当必须架空敷设时,应采取防干扰措施。

6)通讯线和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

1.5.6质保期:终身质保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和获取招标文件

(1) 时 间: 2024年8月23日到2024年8月28日

方 式:电话或现场报名(提供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号)

地 点:第八师石河子总医院招标办公室

(2)获取招标文件:通过QQ邮箱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16:30分(北京时间) 2、方式: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密封并盖章(骑缝章)于投标截止前送至招标办公室(可邮寄)。

3、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公告http://ccgp-bingtuan.gov.cn/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

地 址:石河子市西一路411号

联系人:李玉琴      

 联系电话:0993-20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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