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安县南李村镇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9.7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d(招)-2024059
预算金额59.7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138388818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379-6019889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6
公告正文
新安县南李村镇 2024 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RD(招)-202405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南李村镇 2024 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9.772237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新安县南李村镇 2024 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主要为建设 805 平方米农副产品仓库一套,并配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南李村镇 2024 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南李村镇 2024 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3.4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获取谈判文件时核对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七、其他 新安县南李村镇 2024 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西工区中 迈红东方商务楼 1602 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D(招)-2024059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新安限采-2024-0093 2、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 2024 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97722.37 元 最高限价:597722.37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新安县南李村镇 2024 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597722.37 597722.3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安县南李村镇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主要为建设805 平方米农副产品仓库一套,并配套附属设施。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工期:30 日历天; 5.4 采购范围: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5.5 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 1 个包; 5.6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5.8 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5.9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3.4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1、获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每日上午 08:30—12:00 时,下 午 14:30—17:30 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中迈红东方商务楼 1602 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获取谈判文 件时核对原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4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 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 3 个工 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南李村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838881882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中迈红东方商务楼 1602 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0198898 2024 年 10 月 2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南李村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388818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西工区中迈红东方商务楼 1602 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379-6019889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