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ZC-2023132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2023年十必接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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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2落实政府?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2供应商须具备
2.3.3
2.4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2.4.1信誉要求
2.4.1.1
2.4.1.2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1.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2
2.4.2.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4.2.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2.4.2.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
2.4.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2.4.3.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4.3.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4.3.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5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
2、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南京路16-24
3、方式:①可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
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请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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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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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南京路16-2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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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