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ec-ccryc-2023-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会影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江坡151945968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
阀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EC-CCRYC-2023-02)
1. 招标条件
根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拟由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建设规划永春2号锅炉房热源、热网的请示》及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批复(2021300162号),本项目永春2号热源厂规划供热范围北至兴民路,南至丙十二路,西至前进大街,东至人民大街,热源厂规划供热能力490MW。
根据2021年7月2日市发改部门关于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永春2号热源厂采用燃气锅炉供热,建设后与新诚锅炉房、高新锅炉房联网供热,批复的热源总供热能力为616MW,热源厂较规划供热能力尚有126MW供热余量,基于开发时序,区域目前只建设该热源,其供热余量可补充其他区域供热缺口,总供热能力可供1400万平方米。
招标项目资金为专项债(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目前,长春创新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阀门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组织长春创新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阀门物资采购工作,现在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9号);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建设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
3.2规模
建设规模见本章3.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3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6月(发包人有权调整和控制的机动工期)。
3.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4.1项目概况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含23条道路、永春污水处理厂及永春2号热源供热项目。23条道路为1条快速路、3条主干路、7条次干路、12条支路,道路总长度49.2公里,含2条隧道、14座跨河桥。
长春创新产业园二期永春2号热源厂规划用地面积7.46万平方米,包含锅炉房、办公楼、变电所、水泵房、门卫房及厂区6个子单位工程;涉及采暖、电气、给排水、建筑、通风5个专业内容;总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批复热源总供热能力为616MW,共计安装2台29MW + 3台70MW + 3台116MW天然气热水锅炉以及与之配套相关设备,随道路建设新建热力网(一次网)21073×2米。本项目供热区域为永春新城(丙一路以南,兴业路以北,前进大街以东,人民大街以西)以及甲三路负荷区域(乙七路以南,甲二路以北,甲三路以东,亚泰大街以西),供热总面积约为1400万平方米。其中,永春新城供热面积约1100万平方米,甲三路附近供热面积约300万平方米。
3.4.2招标范围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阀门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物资供应、安装督导、试验、调试、验收、培训、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设计联络、接口协调、技术资料支持等)、仓储、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质保期服务等。(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规范书》)。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招标需求清单及数量,如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所招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汇按开标时同期汇率折算);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汇按开标时同期汇率折算),且须提供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唯一的有效的授权书及制造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每个标的物品牌自行投标或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
4.1.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4.1.2.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1.2.2防爆型电动执行器需有防爆认证。
4.1.3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和供货能力,提供近五年(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具有2条以上国内供热行业同类型阀门供货及伴随服务业绩,且均已成功投入运行。(附合同协议书及清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单合同额不小于500万人民币,原件备查)。
投标产品须无安全质量事故记录,与业绩拥有单位的名称和印章名称一致,原件备查,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4.1.4生产能力要求
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须提供2023年4月20日前供货承诺书。
4.1.5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近期(2019年--至今,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今)连续三年财务状态无亏损。投标时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4.1.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发布日期2020年2月1日-投标截止时)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络截图);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企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提供网络截图)。
4.1.7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物资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2 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3 包件投报方式
本次招标物资共1个包件;
4.4 投标人须知责任
4.4.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长春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阀门设备采购及其伴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标的物情况提供一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废标。当合同最终签订,无论标的物是否为同一家供货,均视中标人为唯一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应保证标的物的所有产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相关技术要求,保证标的物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确保系统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4.4.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本项目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因法律规定或裁判文书判令招标人承担责任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日至 2023年3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采购交易”处,点击“我的参与”在对应项目点击“待交费用”在“费用交纳”处,点击“电子支付”勾选好需要交费的包件(允许多包件合并勾选生成交费单,并按交费单实际显示金额向相应交费账号付款,否则系统无法匹配成功)后点击“下一步”及“提交”在“费用交纳”处,点击“我的交费单”点击“交费账号”,查看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潜在投标人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例:CREC-CCRYC-2023-02+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本次招标为投标人开具的标书费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5.3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1)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lbzhaobiao@foxmail.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
5.4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5.5 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6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2,售后不退且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个包件,投标人按包件编制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编辑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3,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3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6.4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需采用PDF和WORD两种格式同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命名格式须为“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例如:投标人名称+CREC-CCRYC-2023-02+包件号投标文件)。
7. 开标
7.1 时间: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
7.2 地点: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3)。
7.3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3号北京中铁大厦东配楼
联系人: 陈会影
电 话: 15543455153
邮 箱: ccdt6688 @163.com
9.2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联系人:杨江坡
电 话:15194596816
邮 箱:lbzhaobiao@foxmail.com
9.3 纪委监察
9.3.1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集团派驻纪检一组
电 话:010-83770681
邮 箱:ztwmjjyz@163.com
9.3.2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邮箱:gdjcjw@163.com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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