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需【12】人以上,执业律师人数需【90】人以上; (2)律师服务团队不少于【4】人,项目负责人具有【30】年以上律师工作经验并曾受聘为黑龙江省政府法律专家。 (3)律师服务团队近【10】年连续担任【2】家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4)律师服务团队近【3】年曾为政府行政机关代理【5】件以上诉讼案件; (5) 律师服务团队需具有省直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和集中监管处理经验; (6)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在哈尔滨市主城区内。 具体法律服务: 1 为采购人或采购人所属在哈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 2应采购人的要求,为采购人或采购人所属在哈单位经营决策涉及的具体事宜出具专门律师意见书或法律意见书; 3 应采购人的要求,起草、拟定、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人所属单位的合同、协议、确认书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 4 应采购人的要求,参与经营项目谈判,提供相应法律文件,出具律师意见书; 5 应采购人的要求,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免费的法律法规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6 应采购人的要求,对采购人行业内行政复议出具律师意见书; 7处理采购人在行政或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种专项非诉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民事主体的设立、转制、改制、清算、破产、注销,民事主体的增资扩股、出资(股权)转让,对外投资谈判等(需另行收费); 8 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人及所属单位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的代理工作,每年免费提供2次50万元以内的案件一审代理工作(注:超出约定内容外的诉讼、仲裁代理业务及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工作,在本合同约定的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外,申请人根据行业有关收费标准,与采购人协商收取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