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延吉市城市停车场项目一标段(烟集街停车场)中标候选人公示(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
978.3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3.19万元
招标联系人康镇哲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海兰0433-5010353
中标联系人陈丽亚
公告正文
延吉市城市停车场项目一标段(烟集街停车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延吉市城市停车场项目一标段(烟集街停车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延吉市城市停车场项目

项目编号

A3205820001003114

建设单位

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延吉市市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402平方米

投标最高限价

9831981.0000

开标日期

2022年05月1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中标工程范围

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场区路面铺装工程、场区照明工程、场区管道工程、场区园林绿化工程。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资格等级

质量

工期(交货期)

投标报价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候选人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022年08月31日

9783805.4300

附件下载

第二候选人

聚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022年08月31日

9822262.0600

附件下载

第三候选人

中翎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022年08月31日

9809722.9000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排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第一候选人

陈丽亚

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冀1132019202000644

第二候选人

陈晏

工程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吉222212177397

第三候选人

肖信名

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赣1362010201003855

第一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国家轨道交通检验检测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2

阳城府/阳城府(东区)

3

年产70万件铁路节能环保设备及配件一期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德惠市朱城子小食品生产小镇“小镇客厅”建设项目SG01标段

2

吉林省富安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3

吉林省宏辉钢构装饰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新型钢结构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银城江畔三期

2

抚临路农贸市场(二期)安置房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评标委员会成员

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评审专业

专家一

正高级工程师

城市道路

专家二

高级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土建安装

专家三

高级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土建安装

专家四

高级工程师

城市道路

专家五

高级工程师

工业与民用建筑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形式

承保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候选人

现金支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油田支行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路28号

0315-5390045

第二候选人

银行保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开发区支行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218号

0795-3632151

第三候选人

银行保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开发区支行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218号

0795-3632151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及所依据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备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2年05月17日-2022年05月19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康镇哲

联系电话

0433-501806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海兰、全龙峰

联系电话

0433-2450327

行政监督部门

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联系人

安维

联系电话

0433-5010353

注: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还应当包括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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