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0791-881516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91-88106850
中标联系人钟华
公告正文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工程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新建业务经营用房项目设计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35000.0㎡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设计单位需完成用地红线内主体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含驻场服务及竣工验收)。其中:(1)建筑各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外装(含幕墙)、钢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建筑电气、弱电系统(含安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人防、太阳能系统配套设计、绿建设计(含配合并通过绿建二星评审及取得绿建二星标识,不含绿建检测、绿建咨询、绿建专家评审费)、海绵城市、消防系统、室内装修、数据中心机房深化专项、现金中心金库深化专项、VMNS 视频监控中心深化专项、室外工程(含红线范围外与市政道路、管网、绿化等衔接部分)、泛光照明、抗震支架、室内外标线标识标牌、门卫等,以及对经招标人认可的专业厂家进行的二次深化设计图纸进行审核确认及签章、按招标人要求配合进行外出询价、进行设备采购技术需求的提供及确认。(2)精装范围包括首层进门大厅、电梯厅、楼梯间、数据机房、监控中心、业务室、办公室、行长室、会议室、接待室、卫生间、员工餐厅、厨房、职工之家,其他标准层的内装在土建施工图设计环节要求达到普通装饰标准。(3)对电梯、空调、柴油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等重要设备的设计深度,要满足能够纳入施工总包招标的相关要求。(4)10KV高压外电(室内高压进线柜前端)、总表前的供水及燃气、深基坑支护不在本次设计范围(但需配合完成场内管线综合设计)。
招标控制价 3500000.00元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298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钟华 注册编号 20153600397
等级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2796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胡岚 注册编号 20123600339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301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裘云丹 注册编号 20073301086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8
通过资审的家数 8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89 26 63 87 30 57 82 25 57
评委2 91 26 65 95 30 65 89 25 64
评委3 83 26 57 87 30 57 74 25 49
评委4 92.5 26 66.5 90.5 30 60.5 78.5 25 53.5
评委5 94 26 68 95 30 65 88 25 63
评委6 92.5 26 66.5 89.5 30 59.5 83 25 58
评委7 93 26 67 95 30 65 85 25 60
评标得分 91.6 91.4 83.3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4年12月27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联系电话 0791-88151612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1-88106850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腊长村叶坪路瑞心家园10栋2楼
监督机构
名称 南昌市红谷滩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 0791-83839363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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