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苏1012破94号金奥文昌公馆荣华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741.6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2)苏1012破94号金奥文昌公馆荣华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金奥文昌公馆荣华项目一期(景观、道路、室外管网、供电管沟、路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附件
荣华一期(景观、道路、室外管网、供电管沟、路灯、绿化)招标公告.pdf
荣华一期(景观、道路、室外管网、供电管沟、路灯、绿化)招标公告.pdf
金奥文昌公馆荣华项目一期(景观、道路、室外管网、供电管沟、路
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金奥文昌公馆荣华项目一期(景观、道路、室外管网、供电管沟、路灯、
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受扬州亚太置业有限公司委托,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具体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奥文昌公馆荣华项目一期(景观、道路、室外管网、供电
管沟、路灯、绿化)工程
2、工程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金奥文昌公馆荣华项目一期
3、主要招标内容:金奥文昌公馆荣华项目一期(1、2、3、5、6、7#楼周边)
景观、道路、室外管网、供电管沟、路灯、绿化、东西门钢结构、铝板及石材干
挂;地下车库钢结构夹胶玻璃雨棚等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4、最高限价:本工程预算价为17416192.6元,最高限价为16545382.97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项目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三、付款方式
1、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无预付款,已完工程量产值达到合同总价的50%时
可上报进度款,经审核后支付已完产值的70%;2、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并经验收
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产值的80%:3、竣工结算后,结算审核付款至结算价的97%,
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30日内无息付清。
四、工程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
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6、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7、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投标人为授
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
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
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9、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
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10、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
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
12、投标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须加盖投标申
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具体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7、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01月)投标人为授权
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
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
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9、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自拟)
10、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七、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
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
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若资格
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整。
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广陵支行(行号:104312049128)
账号:531375474605
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开向到指定账户: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支票、现
金、电汇),无需入账,开标时提交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注:以个人名义
缴纳的保证金无效,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无论任何原因,投标保证金未从单
位账户缴纳或未及时到账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公告及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发售
1、本工程公告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7日。
2、本工程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23年2月17日下午14:00时-17:30
时至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商贸城湘江路203号院内顺丰速
运西侧四楼)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3、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现金缴纳,
售后不退还。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9:3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商
贸城湘江路203号院内顺丰速运西侧四楼)。
十二、其他事宜
1、中标人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或
履约保函)。
2、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信息网发布。
3、联系人:朱女士电话:18505143633
扬州亚太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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