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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汝城县小型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示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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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汝城县小型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示
汝城水闸划界公告(方案、图册).zip汝城水闸划界公告(方案、图册).zip
关于汝城县小型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
成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
做好全省小型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湘水办函(2022)79号)要求,我县范围内的小型水闸工
程管理与保护划界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详见附件。
汝城县水利局
2022年11月24日
革命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图
黄坪山村
图例
管理范围告示牌
保护范围告示牌
管理范围界柱
保护范围界桩
管理范围线
山口洞村
保护范围线
工程轮廊线
村界
湖南中云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央经线111度
塔口水坝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图
石泉村
水
图例
管理范围告示牌
保护范围告示牌
管理范围界柱
保护范围界桩
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
工程轮廊找
村界
中云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井坡圩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图
兴曹村
图例
管理范围告示牌
保护范围告示牌
管理范围界柱
保护范围界桩
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
工程轮廊线
村界
1:1.000南中云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拱桥头水坝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图
拱桥头水坝水闸
图例
管理范围告示牌
保护范围告示牌
管理范围界柱
保护范围界桩
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
工程轮廊线
村界
:1.000南中云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央经线14
侧桥拦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图
图例
管理范围告示牌
廊木村保护范围告示牌
管理范围界柱
保护范围界桩
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
工程轮廊线
村界
1.00南中云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汝城县
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
批准单位:汝城县人民政府
审查单位:汝城县水利局汝城县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湖南中云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1绪论
1.1基本情况
1.2划界依据
1.2.1法律法规
1.2.2政策文件
1.2.3规程规范
1.2.4基础资料
1.3划界标准
1.3.1水闸................................................................................................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划界成果
1.4.1水闸
2管理与保护范围线标绘
2.1管理范围线标绘
2.1.1水闸管理范围线
2.2保护范围线标绘
2.2.1水闸工程区保护范围线
2.3电子桩和电子告示牌布设
3管理与保护范围线核实勘定
1绪论
1.1基本情况
汝城县是湖南省郴州市下辖县,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市湖南省重点林区县,
有“毗邻三省,水注三江(湘江、珠江、赣江)”之美称。东西长72公里,南北
宽63公里,总面积为2424.96平方公里。
1、地形地貌
汝城县地形地貌主要特征是山地为主,四面环山,丘冈盆地相间。地势西北
高,东南低。
2、水文环境
汝城县境内江河交织,水系呈树枝状,向东西南辐射,主要河流有沤水、浙
水、秀水、策水,汇入东江,属湘江水系。汝城县素有“鸡鸣三省,水注三江”
之称,为三省分水岭,县内共有大小河流696条,河流总长1766.2公里。
3、气候环境
汝城县境内山岭陡峻,高差悬殊,气候的垂直变化和地域差异比较明显,具
有立体气候的特色,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主要特征是温暖湿润,热量丰富,
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春暖多变,夏无酷暑,冬少严寒,无霜期长。
4、水利局情况
汝城县水利局下辖4个行政股室,挂靠机构2个,7个直属单位,现有干部职
工96人,其中在职职工61人,退休职工35人。水利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水利
工程建设和管理、防汛抗旱,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小水电建设和农村水电电气
化建设,水行政执法、城乡供水等工作。
近年来,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民生水利、经济水利、
和谐水利的要求,创新机制,加大投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在病
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山塘清淤扩容、水土保持
等方面成绩骄人。
1.2划界依据
结合(湘水办函〔2020〕227号)“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划界必须坚持依法依
规、因地制宜、尊重历史、符合实际”等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地方规定、规范性
文件和其他文件确定汝城县小型水闸的管理与保护范围线,具体的划界依据为: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5)《地图管理条例》(2015年)
(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2年修订)
(7)《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2018年修订)
(8)《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6年修正)
1.2.2政策文件
(1)《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5
号)
(2)《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水规计〔2014〕48号)
(3)《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4〕76号)
(4)《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
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
(5)《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
运管〔2018〕339号)
(6)《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
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20〕8号)
(7)《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1.2.3规程规范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
(5)《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197-2013)
(6)《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
(7)《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2008)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
图式》(GB/T20257.1-2017)
(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12)《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13)《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制图规定和数据格式规定》
1.2.4基础资料
(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资料;
(2)水利工程注册登记资料;
(3)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库;
(4)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数据库;
(5)汝城县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资料;
(6)水利工程的“三查三定”以及相关权源资料;
(7)水利工程注册登记资料;
(8)湖南自然资源厅组织测制的1:2000数字线划图(DLG);
(9)1:2000的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10)汝城县三调数据库;
1.3划界标准
1.3.1管理范围
(1)水闸管理范围分为工程区管理范围和运行区管理范围。工程
区管理范围即为水闸主体工程各组成部分的覆盖范围,包括上游连接
段(翼墙)、闸室段、下游连接段(翼墙)和两岸连接建筑物等,运
行区管理范围是指生产、生活区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建(构)筑物的管
理范围。
(2)水闸上下游翼墙末端以内为管理范围。
(3)已完成征地的水闸,如果土地征用线与上述管理范围线划定
规则符合,管理范围线以土地征用线为准。
(4)水闸主体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两侧的管理范围可按表1.1
控制。
表1.1水闸主体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的管理范围
(5)运行区按其土地征用线或围墙外边线划定管理范围。
1.3.2保护范围
(1)水闸管理范围边缘向外延伸50~200m为保护范围。
(2)根据水闸管理的实际需要,不同规模水闸的保护范围可依照
下表1.2控制。
(3)运行区可不划定保护范围。
1.4划界成果
表1.2汝城县水闸工程区保护范围
本次划界方案提出的成果小型水闸的管理与保护范围线数据库、成果图和电
子界桩、告示牌成果表,具体内容如下:
1.4.1水闸
(1)汝城县小型水闸的管理与保护范围线;
表1.3小型水闸的管理基本情况表
(2)汝城县小型水闸的电子界桩和电子告示牌;
汝城县小型水闸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电子界桩及告示牌汇总表
2管理与保护范围线标绘
2.1管理范围线标绘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2年修订)和《湖南
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规定,确定水闸的管理
范围线,并在正射影像图上标定位置,汝城县本次涉及的水闸的管理范围标绘过
程如下:
2.1.1水闸管理范围线
水闸管理范围分为工程区管理范围和运行区管理范围。工程区管理范围即为
水闸主体工程各组成部分的覆盖范围,包括上游连接段(翼墙)、闸室段、下游
连接段(翼墙)和两岸连接建筑物等,运行区管理范围是指生产、生活区及其他
附属设施等建(构)筑物的管理范围,水闸上下游翼墙末端以内为管理范围,已
完成征地的水闸,如果土地征用线与上述管理范围线划定规则符合,管理范围线
以土地征用线为准,运行区按其土地征用线或围墙外边线划定管理范围。
表2.1小型水闸工程区管理范围
2.2
管理范围线划定后,根据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划界标准,并结合各水利工程实
际情况,标绘各类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线。《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技术指南(试行)》对水闸保护范围线的坐定做出了如下规定:闸区管理范围边
界线向外延伸50m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根据周边地形基情况划定。
2.2.1水闸工程区保护范围线
闸区的管理范围边界线向外延伸作为保护范围,管理范围边界线向外延伸50m
为保护范围,运行区可不划定保护范围。
表2.3小型水闸工程区保护范围
2.3电子桩和电子告示牌布设
《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试行)》规定:界桩布设
间距宜为100m~1000m。管理范围边界的拐点和县级行政区域边界、工程交叉处或
近村镇处等复杂段应加密布设。以此为原则,汝城县小型水闸在拐点处布设电子
界桩。
电子桩和电子告示牌的命名规则:水利工程界桩编码,按“水利工程名称首
字母”-“水利工程类型首字母”-“G(表示管理范围界桩)”或“B(保护范围
界桩)”表示。其中“水利工程类型首字母”有如下表示:水库“SK”、水闸“SZ”、
灌区“GQ”。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告示牌,按“水利工程名称首字母”-“GSP”
-“G(表示管理范围界桩)”或“B(保护范围界桩)”-表示。
在工作底图上标绘工程控制节点,依据划界标准,标绘管理与保护范围线。
按照统一的技术规格,在绘制好的管理与保护范围线上布设电子桩、电子告示牌,
包括点名、高程、经纬度、行政村,完成汝城县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的电
子界桩和告示牌的图上标绘,表2.5水利工程设置的电子界桩和电子告示牌统计
表。
表2.5汝城县小型水闸的电子界桩和告示牌统计表
3管理与保护范围线核实勘定
结合小型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的技术规程,汝城县县本次划界的管理与
保护线长度见表3.1汝城县小型水闸结果统计表。
表3.1汝城县小型水闸结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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