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溧审批投许[2019]016号
预算金额590168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杨025-836050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7
公告正文

溧水区天生华都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1-11-1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ALS190428-07FG
1.招标条件
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溧水区天生华都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溧审批投许[2019]016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90168.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B、C地块居配电设计
2.2工程地点: 溧水区龙山路以北,文昌路以南,薛李东路两侧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50万平方米;地下14万平方米),住宅4040户,非住宅(商铺)41间。
2.5设计合同估算价: 430.00 万元(工程计费额按 16579.00 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 1、10kV居配电工程设计,具体包括:从用地红线内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或非居民产权分界点)范围内的高(低)压电气装置、电力电缆、装表接电、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的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编制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现场服务、管综申报等;2、10kV用户变本体设计:从用户变高压进线起至用户变低压出线开关装置范围内的高(低)压电气装置;3、配电房设计(仅供电部分);4、非居民部分到表后配电箱(不含配电箱本体)的设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 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购买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07 09:00:00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招标控制价为430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将否决投标。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8分)

企业自2016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190万元(含)以上居配电工程设计项目,每提供1个得4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相关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费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190万元(含)以上居配电设计项目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得4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相关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费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4设计方案(50分)

6.4.1设计构思评分标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电气主接线: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电气主接线图设计,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5)配电房平面布置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配电房平面布置设计,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室外管线路径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室外管线路径设计,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2项目解读评分标准(20分)

(1)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成本控制: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设计指标切实可行,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满分5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5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0分)

6.5.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者供配电)证书的得6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最多得8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6.5.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的,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3电气专业负责人2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发输变电或者供配电)证书的得3分/人,最多得6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5.4项目组其他成员2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5分/人,最多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6 其他因素(4分)

6.6.1企业奖项(4分)

投标人自2016年9月1日(含)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奖项的,得4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获奖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项目组成员中涉及的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职称证书。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所有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提供投标申请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半年(2021年5月-2021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若不提供,相应人员不得分。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有两名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6)本项目设计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1月12日16时50分到 2021年11月19日16时50分 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8.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

8.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3.3 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5月-2021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

8.3.4 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3.5 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中体现)(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8.3.6 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4、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5、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8.6、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7、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

8.8、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9、未中标单位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案:不补偿。

8.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层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3
联系人:汪工 联系人:张杨
电话: 电话:025-83605026
传真: 传真:025-8360502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挹江门支行
账号: 账号:10366000000535702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6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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