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交易项目编号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头市龙湖沟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及设施提升工程-金凤路北片区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市中心城区 |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补助、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已分流市管道路接驳完善工程:包括金环南路(汕樟路—金凤东路)、汕樟路(金凤东路—泰山路)2条道路排水管线接驳建设,管径为DN300-DN800,建设管长约为4.3km。 2.市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工程:对金凤路北片区乐山路、华山路等7条未雨污分流的市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管道长约13.7km,管径为DN300-DN600;完善金新路雨水排放通道,改造长约1.2km,管径为DN1500。 3.现状雨污水管网及排水单元接驳完善工程:梳理现状市管道路的雨、污水管接驳缺陷点,包括断头管、倒虹管、标高逆向衔接等,进行逐项整改;对现状市管道路沿线排水单元的雨、污接驳口进行逐项排查,结合各单元情况,未雨污分流的地块实施截流,已分流地块完善接驳标高及接驳关系,建设雨、污水管网约6km,管径为DN300-DN500。 4.市管道路管网缺陷修复工程:结合市排水公司开展的“中心城区市管道洗管洗井一、二期工程”(市排水公司负责排水管网的清、检、小修),对其中存在较大结构性和功能缺陷的排水管道,本项目进行工程原位修复和更新重建,共计对7km排水管网进行工程修复及更新重建。 5.社会公共设施配套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智慧停车位1789个、充电桩400个、LED大型广告牌10处,智慧灯杆37处;建设北轴污水厂中水回用系统,回用规模为2.5万m3/d(城市杂用水标准);龙湖沟绿地海绵化改造工程约6355平方米。 项目预算(送审价)总投资588122190.01元,其中金凤路北片区建设工程监理费3331061.96元。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监理招标。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相关工作(包含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绿色施工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内容)。 |
||
工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止,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为2年。 |
||
最高投标限价 |
3331061.96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 12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10时00分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17时00分 |
||
答疑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3日 17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10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招标人 |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7-9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52100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7123068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一、立项批文文号:汕市发改投审〔2023〕63号 二、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板块操作手册v2.4(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 |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