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人工费用
元/人/月
2445.00
含基本工资、食宿、服装、员工保险等
2
装备费用
10.00
/
3
其他费用
含培训、不可预计费用等
4
管理费/合理利润
19.00
5
税金
9.00
合计报价
2493.00
报价依据和说明(可另附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司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我司已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本项目的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员工工资、管理费、员工保险、员工住宿、员工伙食、装备、员工培训、合理利润、税金,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社会保险等。
3.3.1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3.3.2服务范围及人数
3.3.2.1乙方为宁乡市范围内乡镇(街道)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提供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的保安服务。
3.3.2.2本项目拟配备保安288人,乙方和甲方提出申请,甲方统筹安排服务区域和服务岗位,保安配备的时间和人数根据市教育局实际核定的为准。
保安配备区域明细表(片区一)
乡镇
学校名称
学校类别
拟配备保安人数
总人数
大屯营镇
周南靳江中学(两张门)
初中
14
大屯营中小
小学
梅湖小学
同荣小学
大屯营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
大屯营镇航空新镇幼儿园
大屯营镇梅湖幼儿园
道林镇
道林中学(两张门)
18
善山岭中学
道林中小
大界小学
道林田心小学
龙塘学校
南塘小学
善山岭小学
尹垅小学
道林镇中心学校幼儿园
东湖塘镇
东湖塘中学
12
西冲山中学
东湖塘中小
陶家湾小学
麻山小学(含月湖幼儿园,原月湖小学)
东湖塘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东湖塘镇中心幼儿园
0
夏铎铺镇
夏铎铺中学
9
龙凤山小学
夏铎铺中小
天马小学
夏铎铺镇中心幼儿园
花明楼镇
花明楼中学
杨林桥中学(含杨林桥小学)
朱石桥中学(含朱石桥小学)
九年制
花明楼中小
炭子冲小学
花明楼镇中心幼儿园
花明楼镇杨林幼儿园
6
坝塘镇
坝塘初级中学
22
南田坪中学
沩乌中学
坝塘中小
保安小学
南田坪小学
停钟小学
团山小学(含团山幼儿园)
烟田小学
沩乌小学
坝塘中小幼儿园
南田坪中心幼儿园
7
资福镇
资福中学
珊瑚九年制学校
九年一贯制
资福中小
红旗小学
万宝山小学
资福镇中心幼儿园
资福镇珊瑚幼儿园
8
灰汤镇
灰汤中学
38
偕乐桥中学
洞庭桥中学
枫木桥中学
杉山冲中学
灰汤中小
八石小学
洞庭桥小学
枫木桥小学
将军小学(1 人因公受伤)
石龟小学
双盆小学
卫东小学
偕乐桥小学
灰汤镇中心幼儿园
灰汤镇偕乐桥幼儿园
灰汤镇枫木桥幼儿园
双江口镇
双江口中学
莲花山中学
朱良桥中学
双江口中小
凤九小学
罗巷小学
双江小学
檀树湾小学
朱良桥小学
双江口镇朱良桥中心幼儿园
10
金洲镇
金洲中学
16
泉塘中学
金洲中小
关山小学
望龙小学
金洲镇中心幼儿园
金洲镇望龙幼儿园
长房宁洲府幼儿园
11
城郊街道
檀树湾中学
23
城郊中小
城郊金亭小学
城郊三联学校
向前小学
城郊街道永佳幼儿园
城郊街道金科美苑幼儿园
美的国宾府幼儿园
长房宁州府幼儿园
城郊街道中心幼儿园
裕源山庄幼儿园
玉潭街道
玉潭中小
52
玉潭实小
大街岭小学
合安小学
花明路小学
南郊小学
实验二小
玉潭街道塘湾小学
新康小学
新山小学
学庵小学
玉兴小学
振兴小学
玉潭街道中心幼儿园一园
玉潭街道中心幼儿园二园
玉潭街道梅花路幼儿园
玉潭街道时代城幼儿园
宁乡市幸福里幼儿园
中建·亮月湖幼儿园
人民路九号公寓幼儿园
13
市直学校
南雅蓝月谷学校
湖南一师云起小学
明德蓝月谷学校
城北中学
春城中学(两张门)
紫金中学
梅花中学
局机关
合计
288
5.2.1保安服务要求
5.2.1.1保安服务实行24小时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关于校门管理的“四个一律”的要求。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必须经登记后方可放行。在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时间内,不得允许学生随意外出。负责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做好禁止违禁物品入校门、校内外人员翻爬围墙整治工作。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切实做好校园内及校门口安全保卫工作。
5.2.1.2巡逻服务
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区域外围与区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护;对楼栋夜间巡视,定时清场。
5.2.1.3门卫服务
保安人员对学校出入口及办公楼等特殊场所,进行24小时值守、验证、检查的服务业务。做好上下学高峰时段的护学工作。实行封闭式安全管理,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5.2.1.4守卫服务
安防电视监控和消防监控室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监控、消防设备正常运转,并做好值班记录。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保安分白班和晚班,白班 7:30—17:30,晚班 16:30—8:00、11:20—12:00(白班和晚班有重复交叉时间,要求上学、放学高峰期保安全部在岗)。负责学校治安维稳和消防工作,110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5.2.1.5道路管理服务
保安人员对学校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工作车辆停车坪和非机动车停车坪管理的服务业务。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5.2.1.6卫生清洁服务
做好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及校方临时安排的工作。
5.2.1.7应急事项服务
组建保安机动中队(不少10人),乙方按教育局要求免费临时调派不少于10人/次保安力量参与大型活动和处突安保工作,全年不少于5次。
5.2.1.8其他要求
乙方每季度须提供一份详细、全覆盖的保安履职督查情况通报的文字材料提交甲方。
5.2.2保安人员要求
5.2.2.1保安人员由乙方负责招聘,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与保安人员条件相对应证明资料原件,并报复印件到甲方备案。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政审合格,身体健康且无明显缺陷、无不良记录及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书》和宁乡市卫生防疫部门发放的健康证。
5.2.2.2着装要求
5.2.2.2.1除不宜或者不需着保安制服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因私外出时应着便服。
5.2.2.2.2着保安制服时,要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值班时,必须佩戴红袖章。
5.2.2.2.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5.2.2.2.4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敝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5.2.2.3礼节要求
5.2.2.3.1当听到上级领导呼唤名字时,应立即正答:“到”(坐着时应起立),在接受领导指令后,应回答:“是”。
5.2.2.3.2进入领导办公室前,要喊“报告”或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5.2.2.3.3担任值班的人员,当上级领导到时,应“立正”向领导敬礼和报告。
5.2.2.3.4在接触家长和工作中使用言语要文明规范,说话和气。
5.2.2.4岗位纪律要求:
5.2.2.4.1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得超越职责权限。
5.2.2.4.2履行岗位职责,不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5.2.2.4.3不得刁难家长。
5.2.2.4.4不得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
5.2.2.4.5遵守客户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准随意打听、记录、客户单位内部的机密事项。
5.2.2.4.6未经允许,不准动用客户单位物品和接受客户单位赠送的礼品。
5.2.2.4.7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瞒报。
5.2.2.4.8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定期排查校内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并签名备查,做好交接班工作。
5.2.2.4.9要爱护公物,爱护客户财产。
5.2.2.5卫生纪律要求:
5.2.2.5.1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值勤区域和宿舍整齐清洁。
5.2.2.5.2床单、被褥整齐干净,床下无杂物。
5.2.2.5.3地面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无槟榔渣等。
5.2.2.5.4门窗洁净,玻璃明亮。
5.2.2.5.5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统一规范。
5.2.2.5.6不准饲养宠物,不准私自张贴、悬挂图片、画报。
5.2.2.6仪容仪表要求:
5.2.2.6.1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不得留长发、大鬓角,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墙下面头发不得超过⒈5 ㎝。
5.2.2.6.2着装整洁,帽子戴正,结正领带,扣好纽扣。不得敝衣露怀,卷袖挽裤腿,内衣不得外露。
5.2.2.6.3物品不得露于衣服外,衣服口袋不得装较大物品,武装带要扎紧。
5.2.2.6.4执勤时要佩戴好工作证和执勤器具。
5.2.2.6.5不得纹身,不得染发、染指甲、不得化浓妆、戴首饰。
5.2.2.7其他要求:
5.2.2.7.1保安人员上岗证持证率 100%。公司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5.2.2.7.2保安人员应负责保管好校方安保器械,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5.2.2.7.3工作期间不能向无关人员透露有关招生信息,如有询问,按校方口径统一答复。
5.2.2.7.4工作期间不准喝酒。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外出,不得看书报、杂志、电视。不得将无关人员滞留在值班点上。
5.2.2.7.5保安人员在学校服务时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不服从学校管理造成一定影响等行为发生,保安公司必须按学校要求立即更换保安。
5.2.2.7.6爱护学生,对学生提出的一切疑问要耐心解释,不准推诿,禁止与学生发生正面冲突或不文明的言行举止。
5.2.2.7.7要注意观察可疑人员可能对师生进行各种侵害或攻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制止的行为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侵害师生的行为,可以使用防卫器械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处置工作。
5.2.2.8保安人员待遇
乙方必须为保安人员依法依规办理社会保险(五险齐全),员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食宿、服装、装备、五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违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服务期限内发生的任何因待遇引发的劳务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和校方无关。
5.3.1验收要求
5.3.1.1保安服务标准
5.3.1.1.1建立健全安全、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重点岗位 24 小时值守;
5.3.1.1.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保环境秩序良好;
5.3.1.1.3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5.3.1.1.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5.3.1.1.5在校园保安职责范围内治安案件发生率为 0,火灾发生率为 0,车辆丢失率为 0,刑事案件发生率为 0;
5.3.1.1.6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5.3.1.1.7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 24 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5.3.1.2考核标准
5.3.1.2.1日常考核详见《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5.3.1.2.2定期考核由学校分类制定考核标准,原则上每学期组织一次考核和一次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考核和测评结果在校园网、学校公众号或公示栏公示。
《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为招标用的规范版本,甲方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保安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完善,乙方必须接受。
湖南省若出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执行细则后,要求乙方严格按照该细则执行保安服务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乙方更加积极、主动、规范地完成学校日常管理、保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原则是在完成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前提下,既重视结果,又强调过程管理。
第三条 绩效考核是对乙方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的记录,也是检查、促进乙方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素质、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乙方管理、完成任务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 考评对象和形式
第四条 由教育局牵头,公安局配合负责对聘用的乙方进行绩效考核。
第五条 考评的形式采取年绩效考核与月度绩效考核相结合,年绩效考核以月度绩效考核为依据年度进行总评,月度绩效考核采取随机检查和月度末的综合考核方式相结合,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有对学校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乙方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第四章 实施的监控
第七条 乙方负责人应根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主动与学校进行沟通,并就绩效考核完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取得学校的帮助和支持,学校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与乙方负责人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 考核的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八条 每月度末,教育局对乙方月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就考核数据进行充分沟通,保证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每月10日前,对乙方上月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核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实施。
第九条 月度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月度保安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月度拿出保安费的10%作为绩效考核费用。每月度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考核结果9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90%,80分以下,7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50%。绩效考核兑现=月保安费用×10%×每月度应发放百分数。每月度考核结余资金作为对乙方年度考核奖励经费。
第六章 考核要求
第十条 平时绩效考核应力求简便、务实、有效。教育局结合乙方工作实际,制订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平时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为准确、有效的对乙方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教育局应结合乙方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惩戒与奖励等登记办法,由专人如实记录、核实备案,视情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
第十二条 在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实事求是地考核,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他人,不得包庇隐瞒,每次绩效考核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四条 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情况的考核,由教育局研究决定。
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综治工作及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及时的扣1分/次;
2、造成火灾事故、安全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3、学校内出现偷盗行为的,损失由保安公司承担,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4、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每项扣 2 分/次;
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 2 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6、公司未按要求组织保安培训,或培训时保安缺勤的扣 2 分/次。
制度管理
1、在学校内接私活,违反每次扣 1-2 分/次;
2、每日交接班由当班队长召开工作总结布置会,未实施的 1 分/次,人员缺席扣 0.5 分/次;
3、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的业务培训、军事训练,未组织的每次扣 2 分/次;
4、私放车辆入学校,未出现事故、未造成影响的扣 1 分/次;如造成影响、事故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优质服务规范管理
1、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 1 分/次,造成损失的由保安公司负责;
2、保持优质服务,无投诉。被投诉,经查实的扣 1 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校领导研究决定;
3、在学校接待活动中保持良好形象,影响学校形象的扣 2 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4、在岗期间,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扣 0.2 分/次,造成不良影响及恶劣后果的,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5、配置保安人员年龄超标扣 2 分/人;存在冒名顶替现象扣5 分/人。
6、发生保安人员校内非正常伤亡,产生劳动纠纷,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扣 5分/次。
劳动纪律
1、溜岗、违岗、扎堆、闲聊,违者扣 0.1 分/次;
2、工作时间会客等行为,违者扣 0.1 分/次,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3、上班佩戴工号牌,违者扣 0.1 分/次;
4、巡逻记录未记录的,0.1 分/次;
5、着装标准、仪态端正、举止大方,违者扣 0.1 分/次;
6、劝导他人要文明用语,明确回答对方问题,违者扣 0.1 分/次;
7、制定并做好公司内部考核,及时进行登记,未及时登记的扣 0.1/次。
5-10 次扣 1 分;
11-20 次扣 2.5 分;
21-30 次扣 5 分;
30 次以上扣 10 分;
日常服务
1、实行 24 小时门卫管理。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必须经登记后方可放行。实行封闭管理时间内,学生不得外出。节假日、周末和学校规定的时间方可放行。
2、负责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
3、做好校园周边小餐馆盒饭进校园整治工作;做好禁止违禁物品入校门、校内外人员翻爬围墙整治工作。
4、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区域外围与区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护;对楼栋夜间巡视,定时清场。
5、安防电视监控和消防监控室 24 小时专人值班,确保监控、消防设备正常运转,并做好值班记录。
6、负责学校长治安维稳和消防工作,110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日常安全保卫措施到位,符合考核要求得满分,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出现差错视情况扣分,发生责任事故扣5分。发生重、特大事故,当月考核扣20分,并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
如乙方在保安服务工作中表现优异则给予相应的加分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44451355228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2066396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