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2017年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煤改电”设备-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WJ-TJ-JN-2017001)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433.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7/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wj-tj-jn-2017001
预算金额4433.5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招标联系人贾国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沙鹏022-87025981
标书截止时间2017/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2
公告正文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2017年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煤改电”设备-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WJ-TJ-JN-201700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2017年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煤改电”设备-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2017年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煤改电”设备-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WJ-TJ-JN-201700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空气源热泵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取暖器 | 详见项目需求 | 4,433.5 |
三、项目预算
4433.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罚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经营所在地或津南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罚罪档案告知函》 (三)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齐全,且年检合格、有效;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热泵、制冷设备生产、空调、具有热泵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四)投标人须通过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或GB/T28001-2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原件; (五)投标人须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须出具场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原件; (六)投标人须建有-20℃低温检测实验室,并提供国家认定的实验室能力评定合格书,必须提供实验室CNAS认证原件; (七)名义制热量25kW以下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须提供国家CCC认证证书原件,名义制热量25kW以上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八)须提供所投所有产品经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原件,检验报告涵盖GB/T 25127.2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要求名义工况下COP大于2.1, IPLV(H)大于2.4,在-20℃低温工况时,不使用电辅加热情况下的COP≥1.6; (九)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不低于机电设备安装或机电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并提供与安装公司名称相同注册的机电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原件;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提供安全员等人员证书原件; (十)投标人必须提供此类产品完整的生产许可证原件; (十一)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二)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缴纳记录证明; (十三)投标企业必须是该产品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 对于具有控股关系且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总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前提下可参加投标: (1)总部公司和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要出具工商部门给出的股权证明; (2)其总公司是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的控股方或独资方; (3)两方企业不允许同时投标; (十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五)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六)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8-31 到 2017-09-0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2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资质要求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购买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2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9-22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沙鹏、王锋
2.联系方式:022-8702598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贾国强:1382040011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702598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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