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设计院关于研发费用和分公司收入的专项审计服务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设计院关于研发费用和分公司收入的专项审计服务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福建设计院关于研发费用和分公司收入的专项审计服务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且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参选。
1. 采购内容:本项目包含2份审计报告。
研发费用审计。(1)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审计;(2)研发产品的销售收入、研发产品的销售利润、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以及研究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中产学研合作经费支出数据审计;(3)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审计。
分公司收入审计。下属分支机构上年度的营业收入以及占比情况审计。
1.1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人员与比选人的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亲属为同一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弄虚作假、串标围标、干扰采购工作秩序、获取(含试图获取)采购保密信息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及企业相关规定的;
(7)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中标/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8) 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 被列入三年内不能参与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名单;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日。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供应商,请于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参与本次比选,获取比选文件。
(1)邮件标题应注明项目名称:【福建设计院关于研发费用和分公司收入的专项审计服务的采购项目】。
(2)邮件正文至少包含如下信息:
①报名项目;②报名单位;③单位地址;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⑥以附件形式提供的报名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3)采购人将通过报名时提供的邮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回复比选文件(发送报名邮件的邮箱应与邮件正文中提供的邮箱保持一致)。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按比选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11F
联系人:吴惠婷
电话:18030255290
电子邮箱:wuht.fj@chinaccs.cn
比选人: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本采购项目为【福建设计院关于研发费用和分公司收入的专项审计服务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且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参选。
1. 采购内容:本项目包含2份审计报告。
研发费用审计。(1)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审计;(2)研发产品的销售收入、研发产品的销售利润、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以及研究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中产学研合作经费支出数据审计;(3)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审计。
分公司收入审计。下属分支机构上年度的营业收入以及占比情况审计。
1.1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人员与比选人的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亲属为同一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弄虚作假、串标围标、干扰采购工作秩序、获取(含试图获取)采购保密信息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及企业相关规定的;
(7)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中标/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8) 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 被列入三年内不能参与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名单;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日。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供应商,请于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参与本次比选,获取比选文件。
(1)邮件标题应注明项目名称:【福建设计院关于研发费用和分公司收入的专项审计服务的采购项目】。
(2)邮件正文至少包含如下信息:
①报名项目;②报名单位;③单位地址;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⑥以附件形式提供的报名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3)采购人将通过报名时提供的邮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回复比选文件(发送报名邮件的邮箱应与邮件正文中提供的邮箱保持一致)。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按比选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11F
联系人:吴惠婷
电话:18030255290
电子邮箱:wuht.fj@chinaccs.cn
比选人: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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