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by-fw-gkjt-24-000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杨博浩153212958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3
公告正文
中核保理上云服务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与供货范围
1.1  项目编号
  ZSBY-FW-GKJT-24-0006
1.2  项目名称
 中核保理上云服务项目(第二次)
1.3  供货范围/服务内容/工程建设范围: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级)(单系统)、信息系统上线网安检测服务以及上云技术支持(互联网区)
   1)进行等保测评、定级备案,提供整改支持。
   2)按时提供上线检测,提供整改建议,出具检测报告报送集团网安管理中心,协助系统上线网安审查流程推进。
   3)对于部署在互联网区的系统提供迁移方案编制、资源申请、网络策略开通、系统迁移实施、运维指导等服务,包含系统架构方案、迁移实施方案、资源清单、策略清单。
1.4  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5  交货/服务/工程地点:
北京市
1.6  交货期/服务期/工期:
6个月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按规定完成注册成为中核集团“注册供应商”并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境外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
(2)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近三年内应具备两次及以上类似项目经验,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网络安全相关认证资质(包括但不限于CISP\CCSS\CISSP\CCRC等),具有相关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下列黑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IP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IP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开启竞价权限)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200人民币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供应商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3.3发售时间:2024年05月17日17时00分—2024年05月22日17时00分。
3.4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中核保理上云服务项目(第二次),按要求递交审核资料后,经采购人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期:20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核建大厦。
若采购文件中另有要求线上递交应答文件的,请按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应答文件以线下递交的纸质文件为准)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张杨博浩                      
电话:15321295886                      
电子邮件:zhangybh@puyuan.com              
7  其他说明
7.1  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7.2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7.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采购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采购人: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05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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