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水岭镇农业智能管道灌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 补遗文件 (三)
各潜在投标人:
1、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3 年8月8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2、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承诺函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
承诺函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水岭镇农业智能管道灌溉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补遗文件(三)》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 2023 年 8月 8 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