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补充开展权籍调查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272号)的要求:“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为满足不动产登记需要,对于需要补充开展权籍调查,完成房屋落幢落宗等相关工作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请政府落实经费,统一组织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屯昌县范围内符合补充开展权籍调查的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
补充开展权籍调查。
二、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询价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供应商为有不动产测绘资质及日常权籍调查、测绘工作经验的技术单位;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内容
本次工作任务主要是在原已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依个人申请对符合补充开展权籍调查内容的单宗不动产使用权进行调查、测绘及空间数据整理等项目进行单宗询价。
包括:
1.不动产权籍调查。采用内外业核实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状况、界址、四至等内容,确保不动产单元权属清晰、界址清楚、空间相对位置关系明确。
2.不动产测量。在确保不动产权益安全的前提下,依据不动产的位置及不动产单元构成方式,因地制宜,审慎科学地选择符合我县实际的不动产测量方法,确保不动产单元的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3.不动产空间数据文件整理。依据不动产权属调查和测量成果,生成标准空间数据文件,应符合海南省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标准。
四、询价公告期限、报价文件提供
1.本公告期限为自询价公告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之日起7天。凡有意参加询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报价函,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内送到或邮寄到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7813344;
2.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陈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898-67813344
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办公室
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日
报价函
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贵方补充开展权籍调查项目询价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询价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询价公告规定的各项要求,向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所补充开展权籍调查单宗项目报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我们已详细审核询价公告,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地址:
邮编:
电话:
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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