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发电机保养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比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发电机保养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4-1591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发电机保养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的需求,现对本项目中保养耗材的供货进行公开询比。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发电机保养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内容包括发动机保养机油,防冻液耗材的供货采购,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20353元(不含税),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发电机保养耗材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苏州市 |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
1.2.2★交货地点:苏州市(采购人指定的相关局所,可分批次)。
1.2.3★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低于1年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最高应答限价为人民币20353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不含税)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应答。
2.1.3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自2019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5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本次应答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若为代理商,需要提供原厂经销授权证书。
序号 |
产品名称 |
1 |
柴发电机油 |
2.3应答产品资格要求
2.3.1 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3.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10月16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年10月18日24:00:00。
4.2询比文件获取地点:苏州非矿大厦908室(苏州市三香路999号);联系人:方飞;联系电话:18252014678。
4.3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文件获取,操作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方式:025-83303501。
4.3.2 【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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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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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信函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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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注册登记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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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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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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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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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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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10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
注: 1.本表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询比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4.4 上述材料扫描为一个PDF,并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23日14时00 分 00 秒。
5.2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非矿大厦908室(苏州市三香路999号) (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进行应答文件递交,请选择寄付方式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邮寄过程中造成的文件破损、遗失、逾期等所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3本次开启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籍人士须携带护照原件))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4.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地 址:苏州市三香路1036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方飞、万源
电 话:18252014678
电子邮件:fangfei.jszbtx@chinaccs.cn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fangfei.jszbtx@chinaccs.cn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