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湖北秭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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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秭归县九里移民安置小区功能完善项目迎宾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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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的货物、服务或者工程的说明 |
1、将本次迎宾路道路改造范围内影响交通的10kV及380V线路拆除,并拆除10kV九里庙线47#-48#杆之间线路(该段线路跨越楚天路); 2、组立Φ350×18×T×BY电杆5根、Φ350×15×T×BY电杆1根、Φ230×18×N×G电杆7根、Φ230×15×N×G电杆1根; 3、新建JKLYJ-10kV-1*95架空线路0.15公里; 4、新建JKLYJ-1kV-1*150架空线路0.45公里、JKLYJ-1kV-1*70架空线路0.4公里; 5、敷设YJLV22-8.7/15kV-3×240型交联聚乙烯铠装铝芯电缆190米,移地复建配电台区1座(用户专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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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①秭归胜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秭归县茅坪镇九里村二组迎宾路155#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过程中建筑物第二层已超过10KV建13九里庙线高度(该线路带电运行中)。10KV建13九里庙线全长12.90公里,供22个专变台区,容量9055千伏安,9台公用变压器,容量1820千伏安,公变客户约1800户。该施工工地存在误碰高压线引起高压触电、高压接地和牵挂高压线引起倒杆断线的安全风险,必须迅速启动线路迁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网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②本工程为高压供电线路,区域内电力设施复杂,迁改工作难度较大,而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是秭归县范围内唯一一家具有相关施工资质、技术实力、实施经验的公司; ③本工程涉及的高压线路原为秭归县电力公司建设并拥有,秭归县电力公司现已改制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秭归县供电公司,施工过程中需要该公司参与、指挥、协调、监督并且停电配合工程施工。自改制后,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便长期与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秭归县供电公司合作,为其提供各项电力工程、电力设施的新建、维修、迁改等服务。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能与县供电公司更好的相互配合,完成难度较大的迁移工程,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以及停电等各种社会影响降到最低。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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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
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市城东大道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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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1、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 2、工程涉及的高压线路原为秭归县电力公司建设并拥有,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与该公司合作,为其提供各项电力工程、电力设施的新建、维修、迁改等服务。可将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及停电的各种影响降到最低,便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协调沟通; 3、工程所在地存在安全隐患,具有紧急性;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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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钟进 |
秭归县交通运输局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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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均平 |
秭归县移民局 |
经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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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 |
秭归县教育局 |
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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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公示期:5工作日,2017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秭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采 购 人:湖北秭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1号
联 系 人:龚 超 联系电话:13707200113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 系 人:王民东 联系电话:1567250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