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县工人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屋顶格栅装饰及卫生间金钢纱窗招标公告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县工人文化宫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对县工人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屋顶格栅装饰及卫生间金钢纱窗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施工能力的单位报名参与竞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县工人文化宫,具体情况可到现场勘察。
2、县工人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屋顶格栅装饰及卫生间金刚纱窗,按国家建筑安装施工及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及时清理外运,费用由乙方自理。
4、施工项目要求:框架镀锌方管4×8×1.2方管焊接、5×5镀锌角钢加固拉固、白色铝方通2.5×5×1.2,两推金刚纱窗20扇,框壁厚2.5公分。具体到现场勘察,报价所有材料在内(含工人工资),所购材料必须是二线以上品牌,材料到目的地后,由甲方验收符合要求方可施工。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或市政建设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交纳的保证金没收。
三、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27000元。
四、报名及投标须知: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明标暗投,总报价最低价者为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含税金)。
2、报名时间:2023年 7 月 14 日至 7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射阳县工人文化宫四楼403
4、联系人:吴满祥 联系电话:13901419223
5、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2000元。投标结束后,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未中标者,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
6、开标时间:2023 年7 月 23日下午 5 时;地点:射阳县工人文化宫(双山路12-17号,公安局东面)。
7、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或市政建设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红印章“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在报名时递交初审,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对投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投标时还要再次递交原件,供上级监督部门核对复印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投标,投标单位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同一资质只允许一家报名。
8、报名时与投标前都必须带全各种证件原件,供招标单位与上级监督部门对资格进行再次审查认定。
五、工程质量指标:
1、工程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国家建筑或市政施工及质量标准要求。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施工所用的水、电等一切费用)。施工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隔离围护工作,爱护机关财产,如损坏须赔偿,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施工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5天,完工并清运结束。
六、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后,无质量问题按合同总价一次性付清,支取工程款时必须用正式发票。
七、工期及服务要求:
1、工期必须在2023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每延迟一天罚中标价的5‰,第五天开始,每延迟一天罚中标价的10‰,依次类推。合同期提前不奖,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罚中标价的10‰。
2、公开开标后,中标单位如在两天内无能力施工,办公室有权终止该标,并重新组织招标或挑选有能力的施工单位按中标价另行施工,投标保证金不退。
3、保修期限为2年,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72小时内免费修复。
4、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保证金不退,上缴财政账户。
八、其他事项:
1、对不中标者,机关不作任何解释。
2、未尽事宜通过中标者与机关办公室共同协商。
九、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原件)先审与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射阳县工人文化宫
2023年 7 月 14 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县工人文化宫,具体情况可到现场勘察。
2、县工人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屋顶格栅装饰及卫生间金刚纱窗,按国家建筑安装施工及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及时清理外运,费用由乙方自理。
4、施工项目要求:框架镀锌方管4×8×1.2方管焊接、5×5镀锌角钢加固拉固、白色铝方通2.5×5×1.2,两推金刚纱窗20扇,框壁厚2.5公分。具体到现场勘察,报价所有材料在内(含工人工资),所购材料必须是二线以上品牌,材料到目的地后,由甲方验收符合要求方可施工。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或市政建设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交纳的保证金没收。
三、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27000元。
四、报名及投标须知: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明标暗投,总报价最低价者为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含税金)。
2、报名时间:2023年 7 月 14 日至 7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射阳县工人文化宫四楼403
4、联系人:吴满祥 联系电话:13901419223
5、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2000元。投标结束后,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未中标者,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
6、开标时间:2023 年7 月 23日下午 5 时;地点:射阳县工人文化宫(双山路12-17号,公安局东面)。
7、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或市政建设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红印章“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在报名时递交初审,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对投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投标时还要再次递交原件,供上级监督部门核对复印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投标,投标单位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同一资质只允许一家报名。
8、报名时与投标前都必须带全各种证件原件,供招标单位与上级监督部门对资格进行再次审查认定。
五、工程质量指标:
1、工程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国家建筑或市政施工及质量标准要求。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施工所用的水、电等一切费用)。施工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隔离围护工作,爱护机关财产,如损坏须赔偿,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施工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5天,完工并清运结束。
六、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后,无质量问题按合同总价一次性付清,支取工程款时必须用正式发票。
七、工期及服务要求:
1、工期必须在2023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每延迟一天罚中标价的5‰,第五天开始,每延迟一天罚中标价的10‰,依次类推。合同期提前不奖,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罚中标价的10‰。
2、公开开标后,中标单位如在两天内无能力施工,办公室有权终止该标,并重新组织招标或挑选有能力的施工单位按中标价另行施工,投标保证金不退。
3、保修期限为2年,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72小时内免费修复。
4、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保证金不退,上缴财政账户。
八、其他事项:
1、对不中标者,机关不作任何解释。
2、未尽事宜通过中标者与机关办公室共同协商。
九、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原件)先审与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射阳县工人文化宫
2023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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