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州市芗城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招选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1006005-2022-003
作业分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招标主体: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2023-09-25 18: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09-28 18: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09:00:00
漳州市芗城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总建筑面积1018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950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室2230平方米。地上共七层,一层设门厅、配电室、办公用房,二层为信息机房和办公用房,监控室,三~七层为办公;地下室共一层,为停车库,局部为设备用房,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1)完成漳州市芗城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及现行规范工艺标准的要求完成各道工序,包括但不限于:砌体泥水劳务分项、楼地面及墙柱面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隔断工程、天棚工程、栏杆工程、涂料油漆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分包单位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报审;负责技术内业资料编制、报审、汇整,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收集整理相关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等,与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核所核对定案完成结算;负责施工时对所负责施工分项及其他分项的完工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施工造成所负责施工分项及其他分项成品、半成品的破坏、污染的修复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负责工程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的清理、清洗工作,作业垃圾的清理并运至指定地点卸弃;样板施工,所有分项开始施工前均应按优良标准制作样品,明确质量标准,确定样式,严格按样品施工,所有分项以样品为标准进行验收;按总包合同要求实行工程项目维保。
(2)中选单位须根据项目部总工期制定每周施工进度计划表,各施工节点需满足总体工程进度,并报比选人审批同意后,按施工进度计划表为准安排施工。中选单位需配足必要的施工人员、材料及工具,不得因为工具、人力、材料不足而影响工期。
(3)中选单位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中选单位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工程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比选人; B、中选单位应允许比选人项目经理、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中选单位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从事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如果中选单位由于提供配合和协助而增加了中选单位的工作或支出,包括使用中选单位的设备、临时工程或通行道路等,由此增加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C、中选单位须使用除本合同约定外的比选人材料和设备时,应事先征得比选人同意并双方确认数量和费用后方可使用。D、中选单位要负责每道工序完成后通过监理或业主单位的验收,并将签字确认的资料交付比选人统一归档。E、禁止转包和再分包。
(4)工完料清,按项目部要求整齐堆码及收纳材料,如不及时清理,比选人另派人清理,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选单位无条件双倍承担,材料按双倍赔偿。
(5)在比选人付清全部工程款时,中选单位应同时出具《合同履行完毕证明》。否则比选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6)中选单位所用品牌按总包指定品牌要求,如有违反将按每次5万元给以中选单位处罚。
(7)除水泥、砼、钢筋、铝合金型材、瓷砖材料比选人供应(代为采购)外中选单位施工所需材料需要时可提早向比选人申请代采或中选单位施工所需材料发生质量、品牌、进度不符合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要求时,比选人有权给予另行采购并提供,所有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2 拟担任本招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3.4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招选人专业分包商名录库的相关专业内。
3.5 本招选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选文件的获取
4.1本招选项目根据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采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和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发布招选信息。
4.2采用电子发布招选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25 日至2023年9月28日登陆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http://58.22.7.74:13342/web/)进行招选文件主要内容查看、文件下载、报名及应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00分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招选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工程项目部索取。
联系方式:姓名: 林艺彬 联系电话: 15059679790
5、答疑及踏勘现场
5.1答疑
招选人对招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微信公众号平台或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发布,各投标人可自行登陆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http://58.22.7.74:13342/web/)进行下载。
5.2现场踏勘
招选人不组织 踏勘现场,若投标人需要对现场进行踏勘,请自行联系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
联系方式:姓名: 林艺彬 联系电话: 15059679790
一、本次招选 1家装饰装修工程 专业分包商。
二、评标办法:
1. 不高于目标成本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2. 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有确定中标人2家及以上的,以低报价为优先排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为分包合同签约价。
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招选人所有。
项目编号:1006005-2022-003
作业分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招标主体: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2023-09-25 18: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09-28 18: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09:00:00
漳州市芗城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总建筑面积1018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950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室2230平方米。地上共七层,一层设门厅、配电室、办公用房,二层为信息机房和办公用房,监控室,三~七层为办公;地下室共一层,为停车库,局部为设备用房,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1)完成漳州市芗城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及现行规范工艺标准的要求完成各道工序,包括但不限于:砌体泥水劳务分项、楼地面及墙柱面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隔断工程、天棚工程、栏杆工程、涂料油漆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分包单位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报审;负责技术内业资料编制、报审、汇整,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收集整理相关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等,与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核所核对定案完成结算;负责施工时对所负责施工分项及其他分项的完工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施工造成所负责施工分项及其他分项成品、半成品的破坏、污染的修复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负责工程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的清理、清洗工作,作业垃圾的清理并运至指定地点卸弃;样板施工,所有分项开始施工前均应按优良标准制作样品,明确质量标准,确定样式,严格按样品施工,所有分项以样品为标准进行验收;按总包合同要求实行工程项目维保。
(2)中选单位须根据项目部总工期制定每周施工进度计划表,各施工节点需满足总体工程进度,并报比选人审批同意后,按施工进度计划表为准安排施工。中选单位需配足必要的施工人员、材料及工具,不得因为工具、人力、材料不足而影响工期。
(3)中选单位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中选单位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工程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比选人; B、中选单位应允许比选人项目经理、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中选单位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从事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如果中选单位由于提供配合和协助而增加了中选单位的工作或支出,包括使用中选单位的设备、临时工程或通行道路等,由此增加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C、中选单位须使用除本合同约定外的比选人材料和设备时,应事先征得比选人同意并双方确认数量和费用后方可使用。D、中选单位要负责每道工序完成后通过监理或业主单位的验收,并将签字确认的资料交付比选人统一归档。E、禁止转包和再分包。
(4)工完料清,按项目部要求整齐堆码及收纳材料,如不及时清理,比选人另派人清理,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选单位无条件双倍承担,材料按双倍赔偿。
(5)在比选人付清全部工程款时,中选单位应同时出具《合同履行完毕证明》。否则比选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6)中选单位所用品牌按总包指定品牌要求,如有违反将按每次5万元给以中选单位处罚。
(7)除水泥、砼、钢筋、铝合金型材、瓷砖材料比选人供应(代为采购)外中选单位施工所需材料需要时可提早向比选人申请代采或中选单位施工所需材料发生质量、品牌、进度不符合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要求时,比选人有权给予另行采购并提供,所有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2 拟担任本招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3.4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招选人专业分包商名录库的相关专业内。
3.5 本招选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选文件的获取
4.1本招选项目根据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采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和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发布招选信息。
4.2采用电子发布招选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25 日至2023年9月28日登陆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http://58.22.7.74:13342/web/)进行招选文件主要内容查看、文件下载、报名及应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00分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招选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工程项目部索取。
联系方式:姓名: 林艺彬 联系电话: 15059679790
5、答疑及踏勘现场
5.1答疑
招选人对招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微信公众号平台或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发布,各投标人可自行登陆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http://58.22.7.74:13342/web/)进行下载。
5.2现场踏勘
招选人不组织 踏勘现场,若投标人需要对现场进行踏勘,请自行联系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
联系方式:姓名: 林艺彬 联系电话: 15059679790
一、本次招选 1家装饰装修工程 专业分包商。
二、评标办法:
1. 不高于目标成本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2. 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有确定中标人2家及以上的,以低报价为优先排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为分包合同签约价。
4.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招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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