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7.68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仔洋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玉林市环境监测与数字监控中心业务综合楼功能化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就玉林市环境监测与数字监控中心业务综合楼功能化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玉林市环境监测与数字监控中心业务综合楼功能化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玉林市环境监测与数字监控中心业务综合楼功能化建设工程概况:工程预算2676881.00元。主要包括:拆除玻璃推拉门1樘;拆除铝合金窗;拆除砖砌体;拆除混凝土构件;拆除原有灯具;拆除喷头、烟感器喇叭;墙面抹灰;新增照明灯具;业务综合楼室内低压配电;室外低压配电;更换防火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改造;火灾探测器改造;业务综合楼底层新建大门、雨棚;新增室内吊顶;部分门、窗维修;室内新增内隔墙;新建室外围墙及大门;新建外砖墙;新建门卫室;业务综合屋面渗漏修复;电梯检查修复;室外总平道路给排水等。
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东新区金榜路与阳光路交叉西北角。
2.服务内容:玉林市环境监测与数字监控中心业务综合楼功能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监理。
3.服务期限:自开工令签发开始实施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4.必须向我方提交必要的纸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总控类文档、监理实施类文档、监理回复类文档、监理日志类内部文件等常用监理文件。
(五)其他要求
1.成交服务供应商必须承诺指派至少1人专门为此项目服务,其必须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聘用或劳务合同,且在此项服务未终止或完成前,未经过我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2.成交服务供应商自行配备完成本项服务所需要的车辆、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等一切物资。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五、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应按上述第四点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各供应商报价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不得超过市场参考价。
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在合理最低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六、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贰份。于2023年1月17日18时0分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生态环境局411室(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200号)。供应商须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周仔洋,0775-2389299。
监督部门及电话: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党建纪检宣传办公室,
0775-2699163。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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