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静悦府项目幕墙和铝合金门窗工程II标段招标文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静悦府项目幕墙和铝合金门窗工程II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悦府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2206-330481-04-01-642790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静悦府项目幕墙和铝合金门窗工程II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静悦府项目幕墙和铝合金门窗工程II标段位于建设地点:九虎路东侧、凌家板桥港南侧地块。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2.2 招标范围:静悦府项目幕墙和铝合金门窗工程II标段,包含5#~9#楼、配电房的铝合金门窗、铝板幕墙及外保温岩棉等,铝单板17178.9㎡,铝合金门窗11772.44㎡(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施工工期:240日历天(预埋需根据土建进度安排,实际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2.5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静悦府项目幕墙和铝合金门窗工程I、II标段,开标顺序依次为II标段、I标段,同一投标单位最多中一个标段。先开标的标段先定标,先定标的标段的中标人不能进入后一标段的定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R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已完的幕墙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工程项目以总承包形式招标的,另须提供可以证明幕墙部分规模、造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支付凭证)。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内容、规模及造价。以上业绩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 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 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R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上午09:00(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群益路115号 地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月**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悦府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2206-330481-04-01-642790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静悦府项目幕墙和铝合金门窗工程II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静悦府项目幕墙和铝合金门窗工程II标段位于建设地点:九虎路东侧、凌家板桥港南侧地块。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2.2 招标范围:静悦府项目幕墙和铝合金门窗工程II标段,包含5#~9#楼、配电房的铝合金门窗、铝板幕墙及外保温岩棉等,铝单板17178.9㎡,铝合金门窗11772.44㎡(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施工工期:240日历天(预埋需根据土建进度安排,实际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2.5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静悦府项目幕墙和铝合金门窗工程I、II标段,开标顺序依次为II标段、I标段,同一投标单位最多中一个标段。先开标的标段先定标,先定标的标段的中标人不能进入后一标段的定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R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已完的幕墙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工程项目以总承包形式招标的,另须提供可以证明幕墙部分规模、造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支付凭证)。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内容、规模及造价。以上业绩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 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 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R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上午09:00(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群益路115号 地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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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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