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阳县坡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与旅游开发项目全过程代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一期、二期)
金额
154711.5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1-330326-04-01-542796
预算金额154711.53万元
招标公司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嘉吉(温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9
公告正文
平阳县坡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与旅游开发项目全过程代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一期、二期)招标公告
PYJS221219491
1.招标条件平阳县坡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与旅游开发项目全过程代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一期、二期)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22〕347号文件,项目代码:2211-330326-04-01-5427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平阳县昆阳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采用全过程代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的模式。一期项目为坡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用地面积 418870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17413 平方米、历史建筑修缮面积 9123 平方米、老旧厂房经营化改造面积 10823 平方米; 街区道路改造提升 282067 平方米、管网改造 15750 米、外立面改造提升 52000 平方米、公园绿地提升 931 平方米、景观广场提升 18791 平方米,修复城墙及城楼、古井及戏台,新建生态停车场 79723 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3120 个(其中充电桩 620 个)、购置旅游观光车、游船等。二期项目为龙山公园、塔山公园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用地面积 235479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10550 平方米,其中龙山公园配套休闲用房 8773 平方米、塔山公园配套休闲用房 1277 平方米、公园管理用房 500 平方米;新建配套道路(平师路-昆鳌大道)23500 平方米、生态廊道 2633 平方米(天桥);公园绿地提升 180995 平方米、景观广场提升 29214 平方米;新建生态停车场 12055 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428 个(其中充电桩 86 个),购置无动力亲子娱乐设备等。具体实施范围内的保护提升与旅游开发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并以最终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同时由中标人负责保护提升与旅游开发后对本项目区域进行整体招商运营管理。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历史建筑修缮及其他房屋新建、老旧厂房经营化改造、街区道路提升改造、管网改造、外立面改造提升、绿化景观提升、新建生态停车场、室外附属工程、购置旅游观光车、设置机动车停车位,以及坡南历史文化街区整体招商运营管理服务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投资约 154711.53 万元。
工期要求:1.坡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期:采购、施工总工期:730日历天;设计周期:180日历天(含县小至皇岙大桥段120日历天),涉及历史建筑、文保类双方另行约定。2.龙山公园、塔山公园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建设期:采购、施工总工期:1095日历天;设计周期:180日历天。运营期(含招商期、运营管理期)5年,负责平阳县坡南历史文化街区所有业态招商运营。(运营期暂定5年,经双方商议可续签运营合同,续签次数最多3次,每次续签年数不高于5年,总年限不超过20年)。
工程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相关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运营要求:①开业时,入驻商户招商率达90%以上;②开业时,入驻商家开业率不低于80%;③全年无发生重、特大安全管理责任事故;④全年完成既定的业绩指标;⑤运营期内运营团队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⑥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管理规定。
2.2招标范围(详见附图)
本工程为全过程代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红线范围外的市政配套工程连接段的勘察设计直至工程 竣工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以及坡南历史文化街区运营期内的整体招商运营管理服务等,具体包括:
(1)代建管理:包括且不仅限于对本项目进行投资控制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过程的设计管理、专项管理、设计进度管理并确保设计满足项目实施、提出设计优化意见、施工过程的设计管理、工程验收阶段的设计管理、协助建设单位收集并整理设计相关资料。)、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工程竣工移交管理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建设的相关报建手续及收集整理资料等。
(2)勘察设计(含技术服务,余同):包括且不仅限于工程勘察、保护性城市设计、建筑立面设计、新建建筑工程设计、市政道路、管网与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河道设施设计、室内装修设计、传统风貌建筑修复工程设计(非文保类、文保类)、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不含演艺、展览专业照明)、智能化专项设计(不含系统及软件开发)、消防工程专项设计、国家 AAAA 级旅游景区提升方案;传统风貌建筑、现代建筑整治及改造工程测绘工作、坡南街历史文化调查报告编制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3)工程施工、采购及管理:包括且不仅限于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 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项目 前期至竣工备案涉及的所有报批报建等。
(4)运营管理:包括且不仅限于项目IP设计、运营管理、策划、招商、运行维护、物业管理、活动策划执行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④项条件,或由具备 ①、②、③、④项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管理、施工及运营能力: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房地产开发贰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备相应的运营经验,即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历史文化街区或商业街区运营经验,须提供至少1个项目运营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4;②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必须以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须由牵头人办理。③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相同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响应专业资质。
3.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或中级经济师及以上或中级级会计师及以上或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房地产开发资质单位在职职工。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施工负责人须为施工资质单位在职职工。
(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资质单位在职职工。
(4)上述(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人员不得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本单位社保在保证明。
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为浙江省省外的施工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截图;投标人如为浙江省省外的设计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01月19日,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 投标人企业信息录入:
5.1有效录入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01月19日上午9时30分。
5.2录入方式:网上信息录入。(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录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项目信息登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应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嘉吉(温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汉森世家1幢1单元401室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0577-58105308 电话:0577-63188333
2022年12月19日
PYJS221219491
1.招标条件平阳县坡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与旅游开发项目全过程代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一期、二期)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22〕347号文件,项目代码:2211-330326-04-01-5427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平阳县昆阳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采用全过程代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的模式。一期项目为坡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用地面积 418870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17413 平方米、历史建筑修缮面积 9123 平方米、老旧厂房经营化改造面积 10823 平方米; 街区道路改造提升 282067 平方米、管网改造 15750 米、外立面改造提升 52000 平方米、公园绿地提升 931 平方米、景观广场提升 18791 平方米,修复城墙及城楼、古井及戏台,新建生态停车场 79723 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3120 个(其中充电桩 620 个)、购置旅游观光车、游船等。二期项目为龙山公园、塔山公园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用地面积 235479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10550 平方米,其中龙山公园配套休闲用房 8773 平方米、塔山公园配套休闲用房 1277 平方米、公园管理用房 500 平方米;新建配套道路(平师路-昆鳌大道)23500 平方米、生态廊道 2633 平方米(天桥);公园绿地提升 180995 平方米、景观广场提升 29214 平方米;新建生态停车场 12055 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428 个(其中充电桩 86 个),购置无动力亲子娱乐设备等。具体实施范围内的保护提升与旅游开发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并以最终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同时由中标人负责保护提升与旅游开发后对本项目区域进行整体招商运营管理。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历史建筑修缮及其他房屋新建、老旧厂房经营化改造、街区道路提升改造、管网改造、外立面改造提升、绿化景观提升、新建生态停车场、室外附属工程、购置旅游观光车、设置机动车停车位,以及坡南历史文化街区整体招商运营管理服务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投资约 154711.53 万元。
工期要求:1.坡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期:采购、施工总工期:730日历天;设计周期:180日历天(含县小至皇岙大桥段120日历天),涉及历史建筑、文保类双方另行约定。2.龙山公园、塔山公园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建设期:采购、施工总工期:1095日历天;设计周期:180日历天。运营期(含招商期、运营管理期)5年,负责平阳县坡南历史文化街区所有业态招商运营。(运营期暂定5年,经双方商议可续签运营合同,续签次数最多3次,每次续签年数不高于5年,总年限不超过20年)。
工程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相关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运营要求:①开业时,入驻商户招商率达90%以上;②开业时,入驻商家开业率不低于80%;③全年无发生重、特大安全管理责任事故;④全年完成既定的业绩指标;⑤运营期内运营团队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⑥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管理规定。
2.2招标范围(详见附图)
本工程为全过程代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红线范围外的市政配套工程连接段的勘察设计直至工程 竣工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以及坡南历史文化街区运营期内的整体招商运营管理服务等,具体包括:
(1)代建管理:包括且不仅限于对本项目进行投资控制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过程的设计管理、专项管理、设计进度管理并确保设计满足项目实施、提出设计优化意见、施工过程的设计管理、工程验收阶段的设计管理、协助建设单位收集并整理设计相关资料。)、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工程竣工移交管理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建设的相关报建手续及收集整理资料等。
(2)勘察设计(含技术服务,余同):包括且不仅限于工程勘察、保护性城市设计、建筑立面设计、新建建筑工程设计、市政道路、管网与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河道设施设计、室内装修设计、传统风貌建筑修复工程设计(非文保类、文保类)、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不含演艺、展览专业照明)、智能化专项设计(不含系统及软件开发)、消防工程专项设计、国家 AAAA 级旅游景区提升方案;传统风貌建筑、现代建筑整治及改造工程测绘工作、坡南街历史文化调查报告编制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3)工程施工、采购及管理:包括且不仅限于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 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项目 前期至竣工备案涉及的所有报批报建等。
(4)运营管理:包括且不仅限于项目IP设计、运营管理、策划、招商、运行维护、物业管理、活动策划执行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④项条件,或由具备 ①、②、③、④项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管理、施工及运营能力: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房地产开发贰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备相应的运营经验,即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历史文化街区或商业街区运营经验,须提供至少1个项目运营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4;②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必须以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须由牵头人办理。③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相同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响应专业资质。
3.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或中级经济师及以上或中级级会计师及以上或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房地产开发资质单位在职职工。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施工负责人须为施工资质单位在职职工。
(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资质单位在职职工。
(4)上述(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人员不得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本单位社保在保证明。
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为浙江省省外的施工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截图;投标人如为浙江省省外的设计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01月19日,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 投标人企业信息录入:
5.1有效录入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01月19日上午9时30分。
5.2录入方式:网上信息录入。(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录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项目信息登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应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嘉吉(温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汉森世家1幢1单元401室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0577-58105308 电话:0577-63188333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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