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zh2024-cg-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戴教导0580-6660180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正禾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0580-22206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ZH2024-CG-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山分局交警大队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722

二、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开标时间

20248120900 分

20248160900 分

2

            评分标准

业绩:3分

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家具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发票、合同书及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业绩:3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家具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发票、合同书及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3

评分标准

产品管理、质量、环保、品质认证:9分

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单元包含:金属家具、人造板类家具、软体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木家具、钢木家具,齐全且符合的得6分,缺一项扣一分。

2.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含家具,齐全且符合的得3分,缺一项扣一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

产品管理、质量、环保、品质认证:9分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单元包含:金属家具、人造板类家具、软体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木家具、钢木家具,齐全且符合的得6分,缺一项扣一分。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含家具,齐全且符合的得3分,缺一项扣一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


评分标准

原材料检测报告:19分

投标人提供原材料抽样或委托抽样检验报告,受检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包括:中密度纤维板、白乳胶、水性底漆、水性面漆、拉手、气压棒(气压杆)、导轨(三节走珠滑轨)、门铰、锁具、三合一连接件、三聚氰胺饰面板(刨花板)、PVC封边条、橡(胶)木、冷轧钢板、海绵(阻燃海绵)、西皮、铝材(铝型材)、热熔胶(胶粘剂)、实木(黑胡桃木),缺一项扣一分。

1.注: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条款需提供具有(CMA)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检验报告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检验机构官网查询结果截图;检验报告出具时间要求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当日之前止,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材料检测报告:19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原材料抽样或委托抽样检验报告,受检单位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一致,包括:中密度纤维板、白乳胶、水性底漆、水性面漆、拉手、气压棒(气压杆)、导轨(三节走珠滑轨)、门铰、锁具、三合一连接件、三聚氰胺饰面板(刨花板)、PVC封边条、橡(胶)木、冷轧钢板、海绵(阻燃海绵)、西皮、铝材(铝型材)、热熔胶(胶粘剂)、实木(黑胡桃木),缺一项扣一分。

1.注: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条款需提供具有(CMA)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检验报告有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检验机构官网查询结果截图;检验报告出具时间要求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当日之前止,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评分标准

制造设备12分

投标人具有生产此次招标货物的制造设备:包括1.冷压机、2.升降推台锯、3.推台锯、4.细木工带锯机、5.精密推台锯、6.压刨、7.大镂机、8.数控榫头机、9.木工镂铣床、10.卧式双端榫槽机、11.上靠模、12.立卧式可调木工钻床、13.电脑锯、14.立卧式可调木工钻床、15.立卧砂带机、16.升降平台、17.气动五碟出榫机、18.高速电脑裁板锯、19.双端截料锯、20.单片纵锯机、21.木工平刨床、22.智能木工钻铣加工中心、23.气动截料锯、24.封边机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12分(提供设备发票加盖公章,提供设备名称不一致但功能性相同,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能证明本项目投标人有以上设备使用权的相关合同协议出租人的设备发票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制造设备12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具有生产此次招标货物的制造设备:包括1.冷压机、2.升降推台锯、3.推台锯、4.细木工带锯机、5.精密推台锯、6.压刨、7.大镂机、8.数控榫头机、9.木工镂铣床、10.卧式双端榫槽机、11.上靠模、12.立卧式可调木工钻床、13.电脑锯、14.立卧式可调木工钻床、15.立卧砂带机、16.升降平台、17.气动五碟出榫机、18.高速电脑裁板锯、19.双端截料锯、20.单片纵锯机、21.木工平刨床、22.智能木工钻铣加工中心、23.气动截料锯、24.封边机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12分(提供设备发票加盖公章,提供设备名称不一致但功能性相同,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能证明本项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以上设备使用权的相关合同协议出租人的设备发票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日期:20247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山分局交警大队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莲花南路6号

传真:/

联系人:戴教导

联系方式:0580-666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舟山正禾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临城金岛路526号

传真:0580-2220600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80-2220600

3.监督部门: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

联系电话:0580-2087711

附件信息:

  • 更正内容.doc

    39.5 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