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lx(zb)-2023002
预算金额2275.16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女士1397403766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730-37958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临湘市新墙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临湘市域)五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LX(ZB)-20230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临湘市新墙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临湘市域)五标段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84.04万元,招标人为临
湘市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项目涉及范围为临湘市域,包含56个图斑,涉及35
个矿山,图斑总面积为75.03
公顷。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工程、矿山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工
程、监测与后期管护工程等,具体工程措施为岩质边坡清危工程、土地平整工
程、覆盖工程、植树、植草、坡面生态种植槽、坡顶生态种植槽、三维植被网
砖砌截排水沟、生态水沟等。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275.16万元,其中工程费为
1784.04万元,本次招标不含管护费用491.1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湘市新墙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临湘市域)五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湘市新墙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临湘市域)五标段)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2.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
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
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
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
程施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近一
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O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至少完成过一个单
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次投标额50%以上金额的矿山环境治理或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或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类似工程业绩。
(4)信誉要求: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
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企业法
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
6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Q
(6)其他要求:
①拟任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
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
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连
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含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个人查询明细清单)):如果投
标人为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则可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连续3
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提供的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
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
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
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
o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投标单位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自拟))。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它项目中任职。中标后若查出有
在建项目,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承担本项目设计或监理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在确定施工单位后,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合同
约定及时进场施工。
(8)投标文件拟定的人员,从投标准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
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的,需经建设
单位同意。
2.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求:/。
2.3同一投标单位只能参与本项目7个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多投标段均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
七、其他
新墙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临湘市域
)五标段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湘市新墙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临湘市域)五标
段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自资函【2022】84号、临发改招【2023】6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临湘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临湘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招标项目名称:新墙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临湘市域)五标段
1.2.3建设地点:临湘市域;
1.2.4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新墙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临湘市域),主
要项目涉及范围为临湘市域,包含56个图斑,涉及35个矿山,图斑总面积为75.03
公顷。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工程、矿山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工程、监测与
后期管护工程等,具体工程措施为岩质边坡清危工程、土地平整工程、覆盖工程、植树、
植草、坡面生态种植槽、坡顶生态种植槽、三维植被网、砖砌截排水沟、生态水沟等。项
目总投资金额为2275.16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784.04万元,本次招标不含管护费用491.12
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
1.2.5工期要求:180日历日;
1.2.6招标范围:临湘市新墙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临湘市域)全部施工
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2.8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1.2.9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詹桥镇,工程费394.33万元;
二标段:长塘镇,工程费459.69万元;
三标段:白羊田镇,工程费341.98万元;
四标段:桃林镇、羊楼司镇,工程费153.38万元;
五标段:五里牌街道,工程费104.17万元;
六标段:江南镇、长安街道,工程费133.46万元;
七标段:忠防镇,工程费197.03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
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
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
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近一年(2021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书),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达到本次投标额50%以上金额的矿山环境治理或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或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类似
工程业绩。
(4)信誉要求: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
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记录截图;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6)其他要求:
①拟任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
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
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含施工项目关
键岗位人员个人查询明细清单));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则可提供人事和劳动
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提供的连续
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
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
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
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投标单位
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它项目中
任职。中标后若查出有在建项目,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员
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承
担本项目设计或监理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在确定施工单位后,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
进场施工。
(8)投标文件拟定的人员,从投标准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
工验收结束。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的,需经建设单位同意。
2.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3同一投标单位只能参与本项目7个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多投标段均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3.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6日在岳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
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
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
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
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2)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
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
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6日17时00分前选
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4 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
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
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0730-
3388156)。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9.2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
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1数字证书(含电
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
询,咨询联系方式:0730-818182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湘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397403766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临湘市连心路110号三楼303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30-3795833、1807304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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