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丁乡村特色饭店附属用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8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sh24125
预算金额9.8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24-8963542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莹024-823988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丁乡村特色饭店附属用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SH2412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丁乡村特色饭店附属用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98181.15元,招标人为沈阳市沈北新区黄家街道大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丁乡村特色饭店附属用房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丁乡村特色饭店附属用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丁乡村特色饭店附属用房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休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6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元/本,现金出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 6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13 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七、其他 (大丁乡村特色饭店附属用房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丁乡村特色饭店附属用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H24125 项目名称:大丁乡村特色饭店附属用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8181.1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8181.15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大丁乡村特色饭店附属用房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一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现金出售,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5.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的,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提示:1.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资质自动延续的,须提供资质及资质延续证明; 2.供应商报名登记,仅作为供应商报名使用,不具备资格审查效力,供应商资格审查由依法 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报名登记时,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黄家街道大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 024-89635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024-82398827 邮箱地址: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莹 电 话:024-8239882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沈北新区黄家街道大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4-896354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 605 联系人: 李莹 电 话: 024-82398827 电子邮件: lnshzb2014@163.com 八气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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