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凤刚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海波130294565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公辅设施工程监理已由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 2.1.1招标范围: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设施、动力站、供配电系统、辅助生产设施等公辅设施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标段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施工、试车、竣工验收到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HSE管理、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及“三查四定”、中交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监理人免费提供所监理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处理的监理服务。 2.1.2标段划分: 11个标段,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1。 一标段:原油罐区(含原油码头至罐区的厂外管廊) 二标段:(煤油、柴油原料、蜡油、渣油、石脑油原料、汽油组分、航煤、柴油、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醇、船用燃料油、污油、轻石脑油原料、气分原料、C5 )罐组,炼油区联合现场机柜间、机柜室。 三标段:(石脑油、柴油加裂尾油、裂解汽油、环氧丙烷、苯乙烯、化工产品、裂解燃料油、酸碱、甲醇、MTBE、饱和液化气、C4 联合装置原料、乙烯球、丙烯、裂解 C4、丁二烯、混合 C4 产品)罐组、化工区联合现场机柜室。 四标段:汽车装卸设施,铁路装卸设施,洗槽站,高架火炬设施,地面火炬设施,火炬气回收设施,原煤输送和储存,石油焦、灰储存及输送,厂区至汽车装卸站台管廊。 五标段:五个循环水场,五个雨水监控及事故水池及提升泵站,五个消防水泵站,污水提升泵站,液体码头及装车消防水泵站,生产水加压泵站,五个泡沫站,化学水处理站,除氧水站,凝结水站,全厂热力系统,热水站,制冷站,界区外雨排水管网,界区外工业污水管网。 六标段:空分装置,空压站,污水处理及回用设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聚烯烃有机)废气焚烧炉,危废处理设施,厂界空气自动监测站。 七标段:(炼油区、化工区、公用工程区)工艺及热力管网。 八标段:动力站。 九标段:全厂供电系统,(炼油区、化工区、公用工程区) 110KV 变电站,(炼油区、化工区、公用工程区)供电系统及道路照明,微机监控系统,(炼油区区域、炼油罐区、化工罐区、生产管理区、液体码头及装车)变电所,厂区电信系统,厂区电信线路,全厂信息管理系统,220/110KV 总变电站。 十标段:厂外供电。 十一标段:全厂中心控制室,煤化工区联合控制室,综合办公楼,厂前区食堂,综合服务楼,档案馆,制冷换热站,全厂中心化验室(含环境监测站),危险化学品仓库,厂区绿化。 2.1.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月15日,计划机械竣工时间:2025年9月30日。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注: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只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2.2 计划工期:详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中华路西、滨海大道南)。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3.1 申请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至七标段:须具备有效的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八标段:持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含电力工程)资质证书;九、十标段:持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十一标段:持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主要人员要求: 一至七标段 ①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石油化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等,且必须清晰可辨。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名称则须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石油化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等,且必须清晰可辨。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名称则须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③安全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石油化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总监执业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等,且必须清晰可辨。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总监名称则须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等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总监名称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阶段不允许更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九、十标段 ①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力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等,且必须清晰可辨。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名称则须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力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等,且必须清晰可辨。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名称则须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③安全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力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总监执业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等,且必须清晰可辨。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总监名称则须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等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总监名称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阶段不允许更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标段 ①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等,且必须清晰可辨。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名称则须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等,且必须清晰可辨。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名称则须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③安全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扫描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总监执业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等,且必须清晰可辨。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总监名称则须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等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安全总监名称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阶段不允许更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财务要求: 不做要求 (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相关工程监理业绩,各标段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一、二、三标段 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石油化工相关储罐工程监理业绩; 四、五标段 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石油化工项目监理业绩; 六标段 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空分装置或空压站项目监理业绩; 七标段 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石油化工系统管廊或工艺及热力管网监理业绩; 八标段 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动力站或锅炉项目监理业绩; 九、十标段 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输变电工程监理业绩; 十一标段 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石油化工或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以上业绩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等,且必须清晰可辨,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装置名称则须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无清算、破产,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6)其他要求: 1、两年内(至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在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采购过程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2、申请人须承诺在资格预审全过程及招标全过程中,申请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申请人拒绝配合,或发现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申请人的资格预审通过资格或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18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5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3年09月01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7日 09时00分00秒,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申请文件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2号楼208开标室

6.3 申请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开标现场系统无法获取申请人递交的电子版申请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申请文件参与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指挥部
  • 邮编: 124000
  • 联系人: 魏凤刚
  • 电话: 13614278927
  •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05室)、9层(903-915室)
  • 邮编: 100081
  • 联系人: 余海波、孙阳阳
  • 电话: 13029456506
  • 传真: 01061954187
  • 电子邮件: yuhaibo@cntcitc.com.cn

9.投诉/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李世华
  •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 电话: 0427-6519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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