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碚水厂2024年智能加药数据分析设备制作及伴随服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023-6821722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老师023-679019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碚水厂2024年智能加药数据分析设备制作及伴随服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北碚水厂2024年智能加药数据分析设备制作及伴随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北碚水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服务清单及材料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服务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比选人的要求进行服务,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服务时间达到商务条款的规定;

2.3 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 本项目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备制作、加工、装配等且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0元的业绩合同至少2个,并提供相应发票复印件(提供合同及对应不低于50000元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投标人须充分了解比选人使用需求,所提供服务,满足比选人要求,并自比选人下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达比选人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3.4 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满足比选人申请新型实用专利全流程的需要,后续如发生问题,投标人须配合比选人处理 (提供服务售后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3.5保密要求:投标人保证对从比选人处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1__年(提供保密保证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3.6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近年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3.8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函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不得存在(4)-(11)项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9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10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7月2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29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2914时00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143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北碚水厂

址: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30号红工水厂

人:刘老师

话:023-68217221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楼

人:唐老师

话:023-67901915

平台操作咨询:023-6745367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