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台群测群防整体提升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山市水利局委托,就防汛防台群测群防整体提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防汛防台群测群防整体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ZJXSJJS-20180304 二、项目内容:
三、项目预算:183.5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7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发售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4月9日,9:00。 八、投标地址: 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二楼 九、开标时间: 2018年4月9日,9:00。 十、开标地址: 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二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30000元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江山市支行北关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19-76050104000027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4月7日17时前,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 2、▲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70-4963362 传真:0570-4963360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水利局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70-4962774 传真:0570-4961233 地址:江山市江滨路52号
201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