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先生182039739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李屯村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水电暖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洛阳市洛龙区李屯村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龙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水电暖劳务施工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发包方计量工程款,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李屯村(二期)城中村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殊说明: 所有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招标项目工程款的结算是随着业主方计量工程款的支付时间节点和比例进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址位于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以南,通衢路以北,通济街以东,金城寨街以西,总建筑面积176241.72平方米(其中地上114536.3㎡地下61705.45㎡),占地约84.03亩。项目共建设地下车库两层,住宅楼有4栋27层,2栋24层;配套设施有幼儿园一栋(3层)、公共配套用房一栋(3层),物业用房一栋(局部3层),配电室一栋(单层);等设施。高层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多层为框架结构。建设总工期1095天。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2022年02月07日开始,2025年02月05日完工,总工期为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3年7月开始,2024年12月完成水电暖劳务施工,总工期为549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洛阳市洛龙区李屯村(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水电暖工程劳务合作施工招标,共分为2 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 GCJ-CF-LTCZ-招字(2023)-003号。其工区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工程名称
合作工程名称
招标单元
主要施工内容
备注
安装工程
1#、2#楼,A1~A5普通车库,A1~A5人防车库水电暖工程施工劳务合作
第1招标单元

1、给水---水表以后至室内各用水点末端,内容包含给水管材、管件安装、套管预埋(含套管)、洗菜池、洗脸池安装等。
2、排水---自地漏至主楼外墙皮1.5m污水井内(不含污水井);包含雨水、污废水、空调冷凝水水管及管件安装、套管预埋(含预埋管)、卫生洁具安装等;
3、电气---住宅电表箱后至室内(不含电表箱)线管预埋,穿线、开关、插座、灯具等的安装;公用配出线至公共部位及地下室照明系统电线、电缆、桥架、灯具、开关插座安装;弱电及消防线管预埋(含预埋管);建筑物防雷接地等。
4、暖气---水暖井暖气热量计量表后至入户门内1m处
5、质量、安全、进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6、洞口预留及承包范围内的洞口封堵(包括防火封堵)。
7、清理施工现场本专业产生的施工垃圾,做到场光地净。
除甲供材外为完成本项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工作。

安装工程
3#、4#楼,垃圾中转站及配电所,B1~B6人防车库,B1~B6普通车库水电暖工程施工劳务合作
第2招标单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没有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具备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小规模纳税人可不提供);
3.1.4企业近3年(2020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合格;
3.1.5投标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1.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c.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合作单位黑名单的。
d.不在工程局集团2022年年审名单和新增合格供应商(合伙人)名录的。
e.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i.围堵过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l.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q.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r.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s.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个投标人在同一子(分)公司(事业部)内最多只能中两个标,且在李屯村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的劳务合作标不得超过2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2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但允许在本项目中标1个施工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3.3条规定数量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后确定1个劳务合作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16日,每日8:30-17:20,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ysjcsgl@126.com邮箱进行电子报名登记,如联系邮箱非报名邮箱请注明联系邮箱,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有)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小规模纳税人可不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注:请按以上格式报名,扫描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如因资料无法识别造成审核不通过,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时进行原件审核,如原件与报名时扫描件不符,招标人可拒绝接收其资格审查文件及报价文件。
4.2 招标文件(PDF电子版)每套售价500元,投2个单元的需购买两套。购买费用(须在报名登记后24小时内支付,超时未支付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或缺少证件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列入黑名单。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投标两个单元需缴纳两份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3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洛阳市洛龙区李屯村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水电暖第*单元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账    号:41050167282000000597  
联 系 人:杜会计          联系电话:15838269883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4日09: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20楼200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当日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有)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书中人员资质证书(含身份证)、业绩资料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原件经审核后,当日退还)。投标期间费用、食宿和安全自行负责。
注:所有证件应装在一个透明的塑料文件袋中,文件袋上粘贴标识内容如下:
1)投标人公司名称
2)投标人所附证件原件列表(含名称及数量)
3)投标人公司联系人电话及姓名
6.3开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2005室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须低于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上发布(http://www.gcjjt.com)。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授权转载本招标公告至其他网站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李屯村(二期)城中村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人: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标书售卖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18203973937
招标事宜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237967027   
        李女士 电话:13700853676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371-67165369               
2023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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