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寻乌县]寻乌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寻乌县城投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工136722999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寻乌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乌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已由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寻发改字〔2023〕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寻乌县城投农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2
2.1
建设地点:寻乌县菖蒲乡、晨光镇、澄江镇、丹溪乡、桂竹帽镇、吉潭镇、留车镇、龙廷乡、罗珊乡、南桥镇、三标乡、
水源乡、文峰乡、项山乡、长宁镇等15个乡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设等系列工程,将原有残次林地、荒草地等地类开发为农用地和将原有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建设规模约为3000亩。
2.3
项目总投资: 5783.74万元(不含征地费);其中施工费以子项目立项预算审核后金额为准(工作内容含:工程施工、施工前外业举证、施工后外业举证),设计技术服务费以上级批复金额为准(工作内容含:可行性研究、项目外业调查及地形勘测、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地报备)。
2.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前期技术服务:可行性研究、项目外业调查地形勘测、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验收阶段技术服务:土地报备。
(2)采购部分:按设计文件及招标人要求采购质量合格的相关设备及材料。
(3)施工部分:施工外业举证、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施工后外业举证、建设期全过程(含验收后期三年的耕种工作)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招标时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5
计划工期:1、勘测设计按实施计划选址后报县政府批复单个报备子项目立项,设计工期自立项批复之日起不超过30天;2、单个报备子项目的施工工期自子项目设计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工;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种植条件的标准)。
2.7
标段划分:划为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否则无效。
3.3
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及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测绘工程专业或土地规划专业或水利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人员担任(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方)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或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聘用合同)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如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 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3.6
其他要求:
1
2
3
3.1
3.2
3.3
3.4
3.5
3.6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6.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有以下任意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
(2)投标资格被取消;
(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三年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
3.6.3 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正式员工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合同、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须提供人员的证书扫描件】
3.6.4 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证件或证书(除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或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外)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职称资格要求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执行;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5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7 月30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并自行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 31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七、 其他说明
6
7
7.1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2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web/)公布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变动情况,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 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现场询标、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到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在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117.163.32.17: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寻乌县城投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15770777530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安大道72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电话:13672299905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长征大道1号中航公寓东座1301室
监督机构名称:寻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机构地址:寻乌县县政府大楼三楼
监督机构办公电话:0797-2851853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县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4、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寻乌支行
5、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6、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7、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寻乌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乌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已由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寻发改字〔2023〕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寻乌县城投农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2
2.1
建设地点:寻乌县菖蒲乡、晨光镇、澄江镇、丹溪乡、桂竹帽镇、吉潭镇、留车镇、龙廷乡、罗珊乡、南桥镇、三标乡、
水源乡、文峰乡、项山乡、长宁镇等15个乡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设等系列工程,将原有残次林地、荒草地等地类开发为农用地和将原有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建设规模约为3000亩。
2.3
项目总投资: 5783.74万元(不含征地费);其中施工费以子项目立项预算审核后金额为准(工作内容含:工程施工、施工前外业举证、施工后外业举证),设计技术服务费以上级批复金额为准(工作内容含:可行性研究、项目外业调查及地形勘测、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地报备)。
2.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前期技术服务:可行性研究、项目外业调查地形勘测、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验收阶段技术服务:土地报备。
(2)采购部分:按设计文件及招标人要求采购质量合格的相关设备及材料。
(3)施工部分:施工外业举证、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施工后外业举证、建设期全过程(含验收后期三年的耕种工作)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招标时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5
计划工期:1、勘测设计按实施计划选址后报县政府批复单个报备子项目立项,设计工期自立项批复之日起不超过30天;2、单个报备子项目的施工工期自子项目设计批复后60日历天内完工;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种植条件的标准)。
2.7
标段划分:划为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否则无效。
3.3
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及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测绘工程专业或土地规划专业或水利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人员担任(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方)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或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聘用合同)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如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 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3.6
其他要求:
1
2
3
3.1
3.2
3.3
3.4
3.5
3.6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6.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有以下任意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
(2)投标资格被取消;
(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三年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
3.6.3 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正式员工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合同、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须提供人员的证书扫描件】
3.6.4 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证件或证书(除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或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外)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职称资格要求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执行;
四、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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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7 月30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并自行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 31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七、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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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2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web/)公布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变动情况,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 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现场询标、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到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在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117.163.32.17: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寻乌县城投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15770777530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安大道72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电话:13672299905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长征大道1号中航公寓东座1301室
监督机构名称:寻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机构地址:寻乌县县政府大楼三楼
监督机构办公电话:0797-2851853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县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4、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寻乌支行
5、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6、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7、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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