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其他工程]阜康市九运街镇丁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松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继月0994-232308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其他工程]阜康市九运街镇丁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2-03-11 00:00:00 来源: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阜康市九运街镇丁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阜康市九运街镇丁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经阜发改投资【2022】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康市九运街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阜康市九运街镇丁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XJZZ2022012

3、建设地址:阜康市九运街镇

4、项目规模:1)、高速路沿线5公里垃圾清理、环境综合整治、土地平整等;2)、新建1.5公里60U型渠及配套设施等;3)、船式垃圾箱10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总投资额:120万元

6、工期要求: 总工期:30天(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2年03月11日-2022年03月18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室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03月21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逾期不予接受。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1室)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20000.00(大写: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2年03月11日-2022年03月21日11:3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行号:102881001021;开户账号:3002010209200342660。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保证金汇款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康市九运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徐松波

联系电话:1529969126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室

联系人: 张继月

联系电话:0994-232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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