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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通全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我局在办理职工苏新宇投诉你单位一案中,因你单位在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面,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且未接受调查询问,存在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4年2月27日作出《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崇人社察催字〔2024〕第2号),因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现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通过崇川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送达,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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