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废气焚烧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辛立平010-6328820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瀚镭010-689614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废气焚烧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废气焚烧处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规格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备注

C1100000096014540001001

废气焚烧处理系统
1
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5日历天

招标人指定地点(盘锦)
8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资质要求:不要求资质,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需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系统集成项目,如投标人非制造商则仅需提供其中核心设备蓄热式焚烧炉(RTO 炉)的制造商授权书(格式可自拟)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境外制造商除外),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中除蓄热式焚烧炉(RT0 炉)以外的其他设备无需执行上述要求;业绩要求:需提供至少一项投标人或制造商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签订合同的炼油或化工项目有机废气蓄热式焚烧炉(固定式多室RTO炉)供货业绩,处理规模≥100,000Nm³/h;需提供合同,合同需包含:项目(设备)名称、签订时间、双方盖章、同时能体现规模及处理工艺;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可附技术协议书或买方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买方公章),未提供合同或提供合同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9日 23时59分00秒至2024年09月24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图纸类别: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兵器车道沟十号院协诚招标会议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10层1005号
  • 邮编:
  • 联系人: 辛立平
  • 电话: 010-63288208
  • 传真: 010-83112159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
  • 邮编:
  • 联系人: 张瀚镭、魏一凡
  • 电话: 010-68961481
  • 传真: 01068964890
  • 电子邮件:
8.投诉/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 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辛立平
  •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10层1005号
  • 电话: 010-6328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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