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承担总中心在京各工作区(华融、北坞、北京中心、北京主站)以及在京区域公有住房、公租房单次20万元以下基础设施和园区基础设施零星修缮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门窗、纱窗、窗帘、卫浴、防水、粉刷、瓷砖、地板、地胶、强弱电综合布线等),基础设施(如路面、给排水、市政管线、冷暖空调、维修垃圾等)维修及修缮相关内容。
2.服务标准:计价标准等要求应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北京)》、《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2021)》、《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2)》,并符合地方定额解释文件、人材机信息价和市场价等,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合法、独立、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标,需符合北京市配套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
3.服务时间:2024年-2026年,为期两年。
4.服务地点:总中心在京各工作区(华融、北坞、北京中心、北京主站)以及在京各区域公有住房、公租房。
5.服务方式:签订框架协议,服务期两年,服务期满一年后,服务质量得到总中心认可且施工方也无异议,则继续执行合同;如有一方提出异议,则终止合同。
6.零星修缮施工服务框架协议不设具体合同价款。每项工程订单合同金额2万元(含)以上的零星修缮最终结算价款,以总中心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果为准。每项工程订单合同金额2万元以下的零星修缮最终结算价款,以总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二、合格服务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标ê项为必须满足要求):
1.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资质且具备类似项目经验,有能力执行本项目。
2.ê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ê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人名单。
4.ê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较大金额(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5.ê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6.ê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7.ê供应商应承诺其投标人、股东、高管与总中心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三、需提供的材料(标ê项为必须提供):
1.ê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ê有效资质证件。
3.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
4.ê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综合能力、财务能力、服务能力等内容介绍)。
5. 服务团队介绍。
6. ê成功服务案例证明(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等)。
四、资料要求
1.上述复印件的电子版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供应商通过网址:https://sics.cncc.cn选择对应项目提交资料完成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
4.资料送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7:00。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晓磊 010-68401874。
五、声明:
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发出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服务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