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展陈内容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厦】招(设)字2024-001号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厦门科技馆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工0592-5371631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雅萍0592-51387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5
公告正文
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展陈内容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厦门科技馆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展陈内容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H【厦】招(设)字2024-001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活动,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密封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TH【厦】招(设)字2024-001号
2、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建设地点:厦门市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核心区内,位于康浔路和城东西路西南侧,苏厝溪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苏颂天文馆总用地面积约27043㎡,主要建设1座天文馆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筑总占地面积约11628㎡。总建筑面积约51040㎡(不含公共架空等未计容面积2246㎡及天文观测台建筑面积3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2278㎡,主要为A、B、C馆和D馆多功能天象厅及其附属配套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约18762㎡,主要为科学艺术展示空间、主题剧场、地下车库等。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项目为展陈内容建设。
2.3 投资总额:人民币45000(暂估)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4615(暂估)万元。
2.4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展陈内容初步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已有的《展陈规划设计方案》提出完善意见、建议并优化设计,对《展陈规划设计方案》内未涉及但在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主题与内容策划,形成展陈设计方案(含投资估算)等;
(2)完成常设展区的布局规划、空间人流动线规划、展品展项设计、环境布展氛围营造设计等;
(3)完成科普教育功能空间的方案规划,包括布局规划、系统方案、剧本或影片大纲方案、空间氛围营造、提出对建筑主体的要求,形成相关内容制作的详细任务书;
(4)完成基于初步设计方案的造价概算编制;
(5)指导、协助后续深化设计、展品制作和施工工作的开展;
(6)其他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采购项目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三章。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3.6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包括分支机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包括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不包括分支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均应当符合本章3.1至3.7条款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应当符合本章3.1条款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内容应由联合体中具有该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包含此项内容。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单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参与投标的,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由境内注册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境外注册单位须为所在地合法注册的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注:所在地是指公司、企业或机构依法注册经营业务或设立办事机构的主要地方)。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及签署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合同包1、合同包2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采购公告当日)至少完成初步设计(或包含初步设计内容)的展陈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科技类展馆或科博展览类展馆展陈内容设计项目;
合同包3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采购公告当日)至少完成初步设计(或包含初步设计内容)的展陈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科技类展馆或科博展览类展馆展陈内容或儿童主题娱乐空间设计项目;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4、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3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至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处购买或通过邮件、邮寄方式购买(邮寄费用自理)本项目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标书售后不退。未购买相应合同包采购文件的不受理其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4月16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开标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层开标室】。
8、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请在2024年03月26日【17:30】(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中投建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ztjbidding.com/)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9、采购人:厦门科技馆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92-5371631、5371635
传真:0592-5611052
邮箱:xmkjg2024@163.com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一路2号旅游大厦9楼
10、采购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雅萍、高帅
电话:0592-5138721、5138725
邮箱:thzbjyq@163.com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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