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部署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村庄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编制林口县奎山镇中山阳村村庄规划文本、规划图件、数据库及其他相关成果。村庄规划成果应满足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具有前瞻性和可实施性,能切实指导村庄建设,具体形式和内容可结合村庄实际需要进行补充、调整。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要根据村庄分类以及村庄建设发展实际需要,明确村庄规划内容和成果编制的深度要求。基本成果采用“前图后则”(即规划图表+管制规则)的成果表达形式,基本成果具体包括“一图、一表、一规则”。一图。指村庄规划图(村域综合规划图比例尺不小于1:5000,村庄集中建设区规划图比例尺不小于1:500),并附规划目标表、村庄规划用地结构调整表。一表。近期实施项目表。一规则。指规划管制规则,如实反映村庄规划中关于各类空间及其管制要求、约束性指标、村庄风貌、产业引导等内容。在村庄规划基本成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与完善,包括规划说明、规划图集、其他成果。规划说明。包括规划总则、规划内容、附录等。规划图集。包括若干规划图纸,规划图纸是表达现状和规划内容的图示,图纸上应当标注项目名称、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编制单位名称。 验收要求: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