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2023年度井位测定、道路测量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4-fk050-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杨玉波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2023年度井位测定、道路测量服务
招标编号: ZY23-XJT14-FK05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背景:为切实巩固3000万吨大油气田建设成果,继续向4000万吨快速迈进,全力保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新井(含老井侧钻)井位测定及道路测量工作,以加快新井顺利上钻。
2.2 招标范围: 2023年度塔里木油田公司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新井井位(含老井侧钻)测定及钻前井场、道路、生活区施工工作量测量及复核。
因本项目服务作业地点多为沙漠腹地及山地,中标人须具有装备低压宽基轮胎,适合在沙漠、戈壁等无道路复杂地表和气候条件下运行的沙漠车。因本项目服务涉及的数据具有保密性,中标人应配备保密资料管理人员。项目规模:1.井位测定约180口井(C级以下卫星定位测量:1:10000比例尺,200km2以下)。
2.钻前井场、道路、生活区施工工作量测量(采用无人机搭载航空摄影等手段对山地挖方施工或沙漠腹地推沙方施工工程量进行测量)约150口井,其中山地挖方施工工作量测量约40口,沙漠腹地推沙方施工工作量测量约110口。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4.施工地点: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探区。
2.5 标段划分: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有效测绘证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有效测绘证书,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件。
3.2设备要求
1.至少具有一整套完成井位测定及钻前井场、道路、生活区施工工作量测量工作的仪器设备。
1套设备包括:1台无人机及3台GPS接收机(其中1台基准站,2台流动站)。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以上设备的设备清单及设备照片、设备铭牌照片、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材料。
2.至少具有2台用于外业的沙漠车。
资料提供形式:(1)车辆登记证书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2)车辆铭牌照片(3)车辆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
3.3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测绘人员至少1人,且须持有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作业证;拟投入本项目无人机操作人员至少1人,且须持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扫描件或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电子执照。
2.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密资料管理人员至少1人,且须持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对应人员有效证件的扫描件;(2)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缴费日期: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
3.4施工业绩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同时具有一项井位测定和道路测量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甲方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应包含服务井号、服务时间、作业内容);(2)提供能证明服务井号、服务时间、作业内容等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对应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或发票的扫描件。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0-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3月16日23:00至2023年3月2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玉波
电    话:0996-2172361
电    话:yangyub-tlm@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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