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苍溪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7846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46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辉18808392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苍溪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16:10:29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苍溪县国家储备林项目苍溪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11-510824-04-01-707572】FGQB-059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川投资备【2211-510824-04-01-707572】FGQB-0594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苍溪圣丰农业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苍溪县陵江镇、黄猫垭镇、亭子镇等11个乡镇

 2.3 项目规模: 森林培育104400亩,包含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城乡绿化等,及林业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2.4 计划工期: 1440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4年01月

 2.5 项目总投资: 78462.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本金17462万元,银行融资贷款61000万元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78462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0-10 其他类  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职业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管理(招标)专业(提供带二维码验证的证书扫描件和网络查询截图);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受聘于申请人单位,并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该项目实行分标段实施,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每次招标中标金额计算并按次进行支付。2、如该项目因各种原因不能实施,本次服务直接终止,双方不产生任何费用。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4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5月11日09时00分 2023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5月11日09时00分 2023年05月1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人:   苍溪圣丰农业有限公司

址:   

编:     

人:   杨辉

话:   18808392882

真:

 2023年05月11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