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章视频-[article.video]-start 文章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8日。

2021年9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及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汤阴县污泥临时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汤阴县五陵镇汤屯路北侧,前岗头村南侧,镇抚寨村西侧

建设单位:汤阴县鑫耐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汤阴县鑫耐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汤阴县污泥临时处理处置服务项目,主要设备有:污泥储存池、石灰料仓、污泥收集斗、无轴螺旋输送机、螺旋反应输送机、天然气燃烧机、

过火道(含耐火材料)、烘干机主体、引风机出料收集斗、烘干窑、链板提升机

1. 施工期

本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不再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2.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运输车辆动力起尘经厂区内地面进行定期洒水、清扫,厂界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要求。

污泥储存过程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经负压抽风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石灰粉筒仓颗粒物经仓顶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要求。

污泥调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们,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污泥干化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器+冷凝器(间接水冷)+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2)水环境

车辆外部冲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池(1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凝废水通过罐车运至汤阴县永兴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汤阴县永兴源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后排入汤河。生活废水经厂区10m3化粪池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抽运。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各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声源强度一般在65~95dB(A)。经过设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东、南、西、东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后设备噪声对该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 固体废物

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处理后的污泥收集后委托安阳付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至安阳市伟峰建材有限公司作为透水砖原材料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附件:汤阴县城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汤阴县城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doc

返回顶部